2021年新年伊始,清远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清远市委书记殷昭关于扫黑除恶工作“一定要再接再厉、除恶务尽,让清远更清”的指示精神,对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的涉黑恶案件、线索进行了再梳理、再研判,持续深挖蛰伏之徒,通过深入核查公安部下发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成功锁定一个盘踞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一带,以何某慧为首的涉黑恶团伙。清远市公安局随即对何某慧等人立案侦查,案件代号“犁庭10号”。
1月5日凌晨,在清远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支持和省公安厅的协调、指导下,清远市公安局组织500多名警力,在清远市清城区、广州等地,对以何某慧为首的涉黑恶团伙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抓获包括何某慧在内的犯罪嫌疑人22人,目标对象全部落网。
收网行动扣押涉案车辆14台,限制交易车辆42台;扣押气枪、弓弩、棍棒等作案工具一批,扣押、冻结涉案资金430多万元,查封房产4套、冻结涉案公司股权4家。
据了解,以何某慧为首的涉黑恶团伙盘踞洲心一带20余年,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开设赌场、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通过“暴力”、“软暴力”手段欺压残害当地群众,为非作歹、称霸一方,严重危害当地基层建设,破坏当地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当地群众对此黑恶行径深恶痛绝。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转向常态化之际,清远市公安局在全省率先打响扫黑除恶第一枪,粉碎了蛰伏黑恶犯罪分子“收官即平安”的幻想,充分展现了全市公安机关敢于亮剑、不将黑恶势力涤荡根除绝不收兵的信心和决心。
2021年,清远市公安机关将继续坚持以打开路,保持主动进攻姿态,为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持续发力,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提升群众安全感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同时,为进一步追捕在逃人员,深挖、彻查犯罪,清远市公安机关在此呼吁:
1.欢迎相关受害群众或知情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该团伙及其成员的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对举报人身份及相关情况严格保密;对在打击涉黑恶违法犯罪、深挖黑恶势力关系网和“保护伞”发挥重要作用的,将按照《清远市公安机关关于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予以奖励;对威胁、干扰证人作证的将予以严厉打击。
2.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不信谣,不传谣,所有与该案有利害关系的团体或个人,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案件侦办工作,合法表达正当诉求。
3.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对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违法犯罪行为的,将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对继续畏罪潜逃的,被缉捕归案后,将依法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