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一男子无证醉驾被刑拘
金羊网讯 记者彭纪宁,通讯员 谭耀广、李慧娟、梁进想摄影报道:14日,男子潘某在医院经过一个多月的医治,伤口愈合可办理出院。但他刚脱离皮肉之苦又要受牢狱之苦。原因是,无证二次醉驾肇事被江门开平公安交警大队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再次羁押到开平市看守所,对其进行依法刑事拘留。
二次醉驾肇事
2018年4月2日23时许,黄某驾驶桂LYM3**小车载同事回家,在S274 线龙胜石桥路段停车正打开车门,被由潘某驾驶的粤JJC8**摩托车突然碰撞,潘某倒地受伤昏迷,身上多处“挂彩”。处警民警闻到伤者身上散发酒气,将其送到市中心医院救治并抽取血液样本进行酒精测试,结果为256.95mg/100ml,证实潘某醉酒驾驶。经查,潘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当晚独自在苍城圩一小卖部喝酒,醉醺醺的潘某置安全于不顾,为贪一时方仍驾驶摩托车回家,结果发生事故。由于伤情严重,14日,民警待其康复出院后,依法对其第二次无证醉酒驾驶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合计3000元罚款及刑事拘留。
坑了朋友害了自己
2017年5月11日下午,潘某无证醉酒驾驶粤JQP3**摩托车,途遇顺路搭载朋友汪某。当行驶至苍城镇下湾路段时,因醉驾操作不当,车辆失控,致使潘某及其朋友倒地受伤,车辆损坏。苍城中队民警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潘某身上有酒气,经抽血检验,结果为392.55mg/100ml,证实为醉酒驾驶。民警对其无证醉酒驾驶的行为,依法处以罚款3000元和行政拘留10天。
潘某本应吸取事故教训引以为戒,可是他却好了伤疤忘了疼,时隔不到一年又因无证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

嫌疑人被刑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