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建立扫黑除恶新机制效率显现
一把手“挂帅”出征 全方位“发力”推进
汕尾建立扫黑除恶新机制效率显现
金羊网讯 记者张璐瑶 通讯员 葆稼报道:给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党员先锋队、突击队、专业队、青年志愿者队”授旗、由100余辆警用车辆和400名公安干警组成巡游队伍巡游街区、近千名党员干部和青年志愿者走街串巷派发宣传传单……
9月7日,一场声势浩大的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在汕尾市隆重启动,这是汕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建立新机制后的首场大型活动。汕尾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陈少荣说,对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再加温、再鼓劲、再深化,继续向黑恶势力发起凌厉攻势,推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事关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尽管汕尾自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取得一定的阶段性成果,但离党和政府的要求,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相当距离。7月4日,汕尾市委在进行阶段性工作的分析研判后,决定加大扫黑除恶工作力度,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机制:在市委书记石奇珠任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后,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均调整为由党委(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市领导分工挂点联系下辖市、县、区;强化约谈问责工作比重,出台一系列新的问责制度;加大线索摸查和案件侦办力度;拓宽宣传发动渠道和出台《汕尾市群众举报涉黑恶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办法(试行)》,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新机制带来新变化。截至记者发稿,汕尾已收到举报线索3018条,有效线索1989条;公安机关破获涉黑涉恶案件303宗,刑拘798人;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33件121人;各级法院受理涉黑恶案件15件32人;纪委监察机关共排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202人。同时,对45名党政干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工作推动不力、失职失责等问题进行了问责,对线索摸排不力的7个市直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给陆丰市对侦破某涉黑恶犯罪集团案的举报有功人员兑现了20万元奖励,给海丰县对协助公安机关打击黑恶势力的7名有功群众发放奖励金70万元,为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人人皆知、人人喊打营造了良好局面,广大人民群众给予了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