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马光瑜:自媒体广告要纳入监管 货车超限超载要严惩

来源:金羊网 作者:丰西西 发表时间:2019-03-04 06:16
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政协副主席马光瑜

文/图 金羊网特派北京记者 丰西西

自媒体广告应该纳入广告法监管,对于食品添加剂使用要严控,大货车的超限超载行为要严惩……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政协副主席马光瑜“盯紧”了许多民生热点问题。对于这些问题,马光瑜都给出了加强监管的具体建议。

1 自媒体广告应纳入广告法的监管

“自媒体是新兴媒体形式,很多年轻人都喜欢看,但目前针对自媒体的法律监管还是有些跟不上,尤其是对广告的监管,各种形式的广告在自媒体上十分常见,比如保健品、化妆品等广告,这些都很容易出监管漏洞。”马光瑜说。他表示,自媒体广告也要按照规则得到相应的监管,而不能因其形式的不同而出现监管空白。

马光瑜说,目前我国对传统媒体广告的监管相对已经较为成熟,有广告法等较为齐全的配套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随着2016年9月1日《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实施,互联网媒介的广告监管也正在逐步完善。但目前该暂行办法主要还是限定在付费搜索、图片视频链接、电子邮件广告等具备典型广告特征的网络广告的监管上。对于经常以纯文字方式出现的微博文章或公众号文章等植入特定对象或特定商品信息的文字或视频片段,根据暂行办法,很难界定其广告属性。马光瑜建议应尽快出台正式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同时修订广告法,明确将自媒体广告纳入广告法的监管范畴。

近段时间以来,有自媒体“博主”因发布不实信息而最终注销账号,引起了社会对自媒体内容监管的关注。对此,马光瑜表示:“不论是什么样的媒体,都应该保证自己发布的内容是真实可信的,这是社会诚信问题。而恰当科学的监管是对公共利益的保障。”

2 建议严禁婴幼儿食品使用添加剂

学医出身的马光瑜曾经在广东省食药监系统任职多年,他十分关注食品添加剂被滥用的问题。马光瑜指出,即使是被认为比较安全的添加剂,也存在安全隐患。比如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就是俗称的“明矾”,曾长期允许添加,但科学研究逐步发现其对人体伤害很大,尤其对儿童生长和智力发育造成不良影响。目前,国家已经禁止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

马光瑜指出,由于很多食品添加剂并没有经过长期系统临床实验,长期食用的危害性和潜在危害难以避免。因此他建议严禁在婴幼儿、未成年人食品中使用添加剂;严格限制添加剂使用范围,取缔危害较大的食品添加剂。马光瑜表示,有些食品添加剂毫无营养、仅靠其形成口感和改变食物的外观色泽,在低质的奶茶、辣条、果脯等食品中,这类添加剂使用相当广泛。这种食品添加剂应该被禁止使用。

他还建议,实施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分级标识制度,推动生产企业主动约束添加剂的使用。

3 货车严重超限超载应入刑

目前,公路货车超限超载现象十分普遍,严重危害交通安全,阻滞道路通行,对道路路面破坏严重,是一种危害巨大的行为。有数据显示,全国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约10万人,受伤50多万人,其中50%的群死群伤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与超限超载直接相关。

因此,马光瑜建议,在当前治理方法的基础上,从刑罚、经济、信用等方面综合施策,治理超限超载。借鉴“酒驾入刑”的方法,将公路货运严重超限超载列入危险驾驶罪的范畴,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此外,他还提出,将超限超载行为纳入诚信体系,对有关车辆、人员、企业、货运源头,实施联合惩戒;对遵守道路交通运输法规、信用良好的货运车辆,在全国范围内减免道路通行费。

为更有效地监管货车超限超载,马光瑜还建议设立或明确治理公路货运超限超载的协调机构,强化权威和责任,统一协调公安、交通运输、应急、城管、国土、建设、工业、质监等部门的相关职能。

编辑:a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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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马光瑜:自媒体广告要纳入监管 货车超限超载要严惩
金羊网  作者:丰西西  2019-03-04
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政协副主席马光瑜

文/图 金羊网特派北京记者 丰西西

自媒体广告应该纳入广告法监管,对于食品添加剂使用要严控,大货车的超限超载行为要严惩……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政协副主席马光瑜“盯紧”了许多民生热点问题。对于这些问题,马光瑜都给出了加强监管的具体建议。

1 自媒体广告应纳入广告法的监管

“自媒体是新兴媒体形式,很多年轻人都喜欢看,但目前针对自媒体的法律监管还是有些跟不上,尤其是对广告的监管,各种形式的广告在自媒体上十分常见,比如保健品、化妆品等广告,这些都很容易出监管漏洞。”马光瑜说。他表示,自媒体广告也要按照规则得到相应的监管,而不能因其形式的不同而出现监管空白。

马光瑜说,目前我国对传统媒体广告的监管相对已经较为成熟,有广告法等较为齐全的配套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随着2016年9月1日《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实施,互联网媒介的广告监管也正在逐步完善。但目前该暂行办法主要还是限定在付费搜索、图片视频链接、电子邮件广告等具备典型广告特征的网络广告的监管上。对于经常以纯文字方式出现的微博文章或公众号文章等植入特定对象或特定商品信息的文字或视频片段,根据暂行办法,很难界定其广告属性。马光瑜建议应尽快出台正式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同时修订广告法,明确将自媒体广告纳入广告法的监管范畴。

近段时间以来,有自媒体“博主”因发布不实信息而最终注销账号,引起了社会对自媒体内容监管的关注。对此,马光瑜表示:“不论是什么样的媒体,都应该保证自己发布的内容是真实可信的,这是社会诚信问题。而恰当科学的监管是对公共利益的保障。”

2 建议严禁婴幼儿食品使用添加剂

学医出身的马光瑜曾经在广东省食药监系统任职多年,他十分关注食品添加剂被滥用的问题。马光瑜指出,即使是被认为比较安全的添加剂,也存在安全隐患。比如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就是俗称的“明矾”,曾长期允许添加,但科学研究逐步发现其对人体伤害很大,尤其对儿童生长和智力发育造成不良影响。目前,国家已经禁止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

马光瑜指出,由于很多食品添加剂并没有经过长期系统临床实验,长期食用的危害性和潜在危害难以避免。因此他建议严禁在婴幼儿、未成年人食品中使用添加剂;严格限制添加剂使用范围,取缔危害较大的食品添加剂。马光瑜表示,有些食品添加剂毫无营养、仅靠其形成口感和改变食物的外观色泽,在低质的奶茶、辣条、果脯等食品中,这类添加剂使用相当广泛。这种食品添加剂应该被禁止使用。

他还建议,实施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分级标识制度,推动生产企业主动约束添加剂的使用。

3 货车严重超限超载应入刑

目前,公路货车超限超载现象十分普遍,严重危害交通安全,阻滞道路通行,对道路路面破坏严重,是一种危害巨大的行为。有数据显示,全国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约10万人,受伤50多万人,其中50%的群死群伤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与超限超载直接相关。

因此,马光瑜建议,在当前治理方法的基础上,从刑罚、经济、信用等方面综合施策,治理超限超载。借鉴“酒驾入刑”的方法,将公路货运严重超限超载列入危险驾驶罪的范畴,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此外,他还提出,将超限超载行为纳入诚信体系,对有关车辆、人员、企业、货运源头,实施联合惩戒;对遵守道路交通运输法规、信用良好的货运车辆,在全国范围内减免道路通行费。

为更有效地监管货车超限超载,马光瑜还建议设立或明确治理公路货运超限超载的协调机构,强化权威和责任,统一协调公安、交通运输、应急、城管、国土、建设、工业、质监等部门的相关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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