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付怡 通讯员 粤应宣
今年第2号台风“鹦鹉”即将登陆广东,广东省三防办、省自然资源厅、省应急管理厅决定于6月13日17时启动海洋灾害Ⅳ级应急响应。
受今年第 2 号台风“鹦鹉”(热带风暴级)的影响,预计6月13日至14日上午,广东沿海将出现一次灾害性海浪和风暴潮过程,粤东沿岸将出现30-50厘米的风暴增水,珠江口沿岸将出现50-100厘米的最大风暴增水,粤西沿岸将出现40-80厘米的风暴增水;南海北部海域将出现 4-6 米的巨到狂浪,广东近岸海域将出现2-3.5米的中到大浪。
广东省海洋预报台于2020年6月13日8时30分发布近海海域海浪灾害黄色警报和风暴潮蓝色警报。根据《自然资源部海洋预警监测司关于启动海洋灾害 IV 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一规范省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和启动(或结束)应急响应工作的通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海洋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广东省三防办、省自然资源厅、省应急管理厅决定于6月13日17时启动海洋灾害Ⅳ级应急响应。
请各地高度重视“鹦鹉”台风风暴潮、海浪灾害的防御工作,加强会商研判,结合本地实际启动相应级别的响应。各相关部门要落实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压实防御责任;加强海洋观测设备巡检和修复,确保观测系统稳定运行;针对海上和沿海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研究部署应对措施;加强灾情信息和相关工作动态信息报送;完善应急准备,及时有效开展灾害救助,全力以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降低灾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