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查处7861宗,件数同比增长59.16%
羊城晚报讯 记者陈泽云、通讯员粤药监报道:疫情期间销售感冒药不按要求建档、制售假冒网红面膜、违规生产一次性手术衣……这些违法事件统统被立案查处。2月4日,广东省药品监管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记者获悉,2020年全省共立案查处药械化违法案件7861宗,同比增长59.16%;货值50万元以上重大案件35宗,同比增长218.19%;案件数量和重大案件数量均位列全国第一。发布会同时还通报了去年立案查处的10大药械化典型案例。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监督处处长邱楠通报,去年全省药械案件涉案货值1.73亿元,同比增长343.32%;罚没款1.01亿元;吊销许可证21张,同比增长162.50%;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10宗。
从案件来源看,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监督抽检的案源占了全部案件来源的77.57%,体现了药品监管部门主动发现案源的能力不断增强;从案件类型看,主要的违法类型有销售劣药,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未经许可经营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等。
据悉,2020年,在联合公安部门开展的“打击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中,广东各地联合公安机关查处涉嫌犯罪案件55宗,抓获犯罪嫌疑人45人,全年共查办医疗器械行政处罚案件1936宗,同2019年相比增长了近两倍。
去年以来,省药监局进一步加强了与公安部门的协同配合,联合公安机关查办潮州市潮安区涉嫌生产假冒网红化妆品案件、韶关市特大制售假药案、肇庆市德庆县特大生产销售假药案等一系列重大案件。
其中,2020年9月17日,根据群众投诉举报,惠州市惠阳区市场监管局秋长市场监督管理所对“惠州市硕果服饰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诺仪牌一次性医用防护服(连体式)558箱共计27900件,均未出货,涉案产品的货值金额为人民币1116000元。当事人无法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材料,未经许可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活动的违法行为,已涉嫌构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目前,该案已经移送公安机关,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