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男子遛狗不牵绳还持刀威胁劝阻市民,被拘留15日

来源:金羊网 作者:付怡 发表时间:2021-03-18 18:39
金羊网  作者:付怡  2021-03-18
民警到达现场后,将犬只主人刘某以及报警人赵先生带回派出所处理。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付怡 通讯员 施桂鸿 邱礼宏

18日,记者从广州警方获悉,3月11日18时,广州越秀警方接到市民赵先生报警,称其与家人经过越秀北路东濠涌草地小公园时,因劝阻一遛狗没有牵犬绳的群众,遭到该犬只主人的追打和持刀威胁。

接到报警后,越秀警方立即派出民警到场处置。经了解,报警人赵先生与家人途径上址时,看见有人遛狗且没牵犬绳,正在和一只大犬玩飞盘。该犬只体型较大,惊吓到其小孩。于是赵先生就上前劝导犬只主人,请其为大犬套上牵犬绳,避免影响他人。另一名犬只主人趁赵先生不备,从背后动手打了赵先生两下,并从身上拿出疑似裁纸刀状物体威胁,随后驾驶电动车带着犬只离开了现场。民警到达现场后,将犬只主人刘某以及报警人赵先生带回派出所处理。

经查,犬主刘某为犬只办理了犬牌,其遛狗不牵犬绳的行为违反《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被依法罚款50元,并向报警人赵先生赔礼道歉。

3月13日上午,民警在白云区同德围将逃离的另一名打人及威胁犬只主人叶某(男,50岁)抓获。经查,叶某对3月11日在越秀北路东濠涌草地小公园殴打他人和威胁他人一事供认不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越秀警方对叶某威胁他人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七日、收缴作案工具小刀一把;对其殴打他人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八日,并处罚款五百元,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十五日。

警方温馨提醒广大犬主:

养犬需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养犬登记证》,为了您的爱犬、您的家人及他人的安全,请为犬只定期注射狂犬病疫苗。携带犬只出门须系犬绳,防止犬只暴冲、惊扰、扑咬等情况,并随身携带垃圾袋,及时清除犬只粪便。禁止携犬进入医院、学校、体育场馆、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请市民群众自觉做到依法文明养犬。

编辑: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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