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晚政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在两省揭牌,有何深意?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 作者:董柳 发表时间:2023-02-06 22:35
羊城晚报•羊城派  作者:董柳  2023-02-06
它们的共同点很明显:都是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的重要举措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昨日(2月5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州铁路运输分院发布《关于广州铁路运输检察院、肇庆铁路运输检察院更名的公告》称,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广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广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更名为“广东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肇庆铁路运输检察院”更名为“广东省第二地区人民检察院”,管辖范围、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保持不变。

此前两天——2月3日,广东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广东省第二地区人民检察院正式揭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在揭牌仪式结束后,要求深化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以此次更名挂牌为契机,根据最高检的总体部署,结合广东省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两级院的职能配置,走出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的广东路径。

记者梳理、检索发现,截至目前,全国范围内与广东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广东省第二地区人民检察院名称类似的,只有贵州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这一家。

今年1月5日,贵州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揭牌仪式在贵阳举行。据贵州检察网介绍,贵州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的成立是贯彻中央、贵州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现实需要,是落实中央、最高检关于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完善全省检察布局的重要部署。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由贵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更名,并加挂贵阳铁路运输检察院牌子,作为省检察院正县级派出机构,主要办理跨市州区域的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等案件和对监狱开展巡回检察等。

也就是说,广东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广东省第二地区人民检察院、贵州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是今年揭牌的新机构名称。它们的共同点很明显:都是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的重要举措,其前身都是铁路运输检察院。

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检察院,是中央从制度上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优化司法职能权配置的重大顶层设计,对于确保公正司法、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重要而深远的影响,是进一步深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现实需求。

对于跨行政区划检察机构改革的探索,在贵州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广东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广东省第二地区人民检察院之前,还有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铁检分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这种模式。

其中,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铁检分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建立的全国第一家跨行政区划检察院,于2014年12月在上海铁检分院的基础上加挂牌子成立;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是全国第二个跨行政区划检察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在继续保留原名称的基础上,加挂“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的牌子。

而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是要解决一些突出的、实际的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有不少危害社会公益的案件,带有区域性、流域性,跨行政区划遇到的不仅是像土地的污染,更多的是河流、水源的污染。而在法律制度上解决这样的跨区域、跨流域案件的处理,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势在必行,跨行政区划检察院的设立也就应运而生了。

正如2022年1月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指出的那样:“推进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将贵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更名为贵州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办理跨市州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等案件,推动解决属地监督难问题。”(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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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 谢哲
校对 | 赵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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