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张华 通讯员 粤卫信
近日,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发布《广东省高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对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疫情防控工作,其他国家教育考试组考和省教育考试组考的考试活动进行规定,以保障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工作指引》规定,考前第14天和考前第3天,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态数据筛查。低风险地区的考生,考前14天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考生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考前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持“粤康码”红码或黄码的考生,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进行核酸检测并逐一进行综合研判评估其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条件者,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工作指引》指出,考务人员在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所有进入考点的考务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进行专业评估,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务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务工作。
今年高考将于7月7日-8日进行,根据上述指引,有关部门将于明天对全省考生和考务人员进行一次健康状态数据筛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