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核酸检测、出行等,多地最新通报!

来源:新华社 作者: 发表时间:2022-12-06 10:09
新华社  作者:  2022-12-06

山东:12月5日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再查验健康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一、居民通过互联网平台或者药店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需要实名登记信息。

二、取消交通场站、港口码头、高速卡口等场所强制性核酸检测“落地检”要求,继续提供“愿检尽检”服务。

三、居民进入公园、景区、服务区等公共场所,乘坐地铁、公交、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不再查验健康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浙江杭州:12月5日起,不再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实行“愿检尽检”

1.不再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实行“愿检尽检”,各地继续提供便民检测服务。

2.除养老院、福利院、中小学、幼儿园等特殊场所外,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公共场所,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扫“场所码”。

3.通过药店购买“四类”药品的人员,不再要求核酸检测和赋码促检。

4.请符合条件的群众尽快接种疫苗,倡导60岁以上人群“应接尽接”,进一步巩固人群免疫屏障。

5.请广大群众继续落实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手卫生”等个人防护措施,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6.各级政府、各企事业单位、基层社区(村)和社会各界同心协力,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的良好氛围。

广东深圳:12月5日起,社区小区、办公场所、餐饮商超等不再查验核酸证明

一、全市社区小区、办公场所、餐饮商超及各类公共场所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健康码绿码、扫场所码进入。

二、网吧、夜总会、棋牌室、KTV、酒吧、桑拿洗浴场所等六类人群聚集密闭公共场所仍需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扫场所码进入。

三、风险职业人员和重点机构场所人员核酸检测查验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执行。

新疆乌鲁木齐:12月5日起,商贸服务业将全面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按照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从12月5日起,全市商贸服务业将全面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包括各类大型商场、超市、商业综合体,大型综合市场及专业性市场,各类酒店、宾馆、饭店等住宿餐饮类企业。对于大家关注的电影院、健身房、游泳馆、体育馆等文化休闲娱乐场所,以及滑雪场、游乐园、公园游园、景区景点等,也都向市民群众开放。

除特定人群外,不再开展常规核酸检测

12月5日上午,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除高风险区市民朋友和物资保供等闭环作业高风险区岗位从业人员,仍需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外,不再开展常规核酸检测。

河南郑州:12月4日起,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一、密闭场所恢复开放

KTV、游戏厅、洗浴足浴、美容场所、剧本杀、麻将馆(棋牌室)、网吧等在严格落实好扫码、测温、戴口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恢复开放。开放前要严格进行清洁、通风和消毒,从业人员凭健康码绿码上岗。

二、居民出行要求

1.出入小区扫场所码、健康码绿码,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乘坐公交、地铁、出租车(网约车)等市内公共交通工具,科学佩戴口罩,扫场所码、健康码绿码,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进入其他公共场所,科学佩戴口罩、扫场所码、健康码绿码、测温,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通过“三站一场”(郑州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和飞机场)离郑人员,仍须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继续保留核酸采样小屋,满足出行人员需要。

5.风险职业人员和重点机构场所人员核酸检测查验仍按国务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执行。

三、入郑人员管理

省外来(返)郑人员须提前报备,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郑后进行“落地检”,根据检测结果和健康状况,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加强疫苗接种

加强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现“应接尽接”。呼吁老年朋友要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符合接种条件的老年人,尤其是80岁以上老年人要尽早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接种,实现应接尽接。

五、做好医疗服务

1.进入医疗机构、养老福利机构、监所等重点场所需落实扫场所码、测体温、戴口罩,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对于急危重症患者,医疗机构不得因无核酸结果拒诊或延误救治,可在进行紧急救治同时进行新冠抗原及核酸采样检测。对于3岁以下婴幼儿可免于核酸查验,仅查验陪诊人员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对于收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核酸检测的要求不变。

2.自12月4日起,市民通过互联网平台或本市基层医疗机构、社会药店购买退热、止咳、抗感染、治疗咽干咽痛等“四类药品”,不再需要实名登记信息。

六、个人防护

广大市民要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保持安全距离,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主动扫场所码。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及时就医,做好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来源:山东省卫健委网站、杭州发布、深圳发布、新疆日报微信公众号、新疆发布微博、郑州发布微信公众号)

编辑:邬嘉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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