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青年到广州南沙就业最高奖12万元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冷霜
2022年12月31日,关于《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鼓励支持港澳青年创业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正式印发。为全面贯彻《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落实《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特制定《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鼓励支持港澳青年创业就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支持港澳青年就业成长
《办法》对到南沙区就业执业的港澳青年,给予一次性最高12万元就业奖励。对在南沙区就业执业的港澳青年,按其每月应纳税工资薪金的20%给予薪金补贴,每月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对引进并促成10名及以上港澳青年到南沙区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业及相关联的现代服务业企业、组织或机构,给予累计最高10万元促进就业奖励。对录用2名及以上港澳青年的用人单位,给予累计最高20万元招聘录用奖励。
支持港澳青年实习研修
每年安排不少于200万元资金用于港澳青年学生实习项目的补贴奖励。南沙区为港澳青年实习提供岗位及住宿、用餐、交通、保险等后勤保障服务。《办法》对参加港澳青年学生南沙“百企千人”实习计划并在期间获评优秀的港澳青年给予一次性3000元实习奖励。对接收参加政府部门短期实习实践项目的港澳青年的实习就业基地,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实习就业基地奖励。对参加港澳应届毕业生“职场菁英”就业见习计划的港澳青年给予每人每月4000元实习补贴。
支持港澳青年创业发展
《办法》重点对推荐港澳青年创新创业项目参加国家、省或粤港澳大湾区市级相关部门举办的创新创业赛事,并以获奖项目落户南沙的境内外企业、社会组织或专业机构,给予每年累计最高10万元获奖推荐奖励。对获得香港、澳门特区政府或市级及以上相关政府部门资助,并落户南沙区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项目,给予1:1配套、最高100万元政府资助配套奖励。对参加境内外知名行业展会的港澳青创企业,给予每年累计最高10万元参展补贴。对在南沙区注册成立并符合一定条件的港澳青创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创业成长奖励。
支持港澳青年交流交往
《办法》鼓励在南沙区举办大型粤港澳青少年交流活动,或在港澳地区举办面向港澳青少年展示推介南沙营商环境、经济发展或南沙与港澳合作的大型活动,对主办或承办上述活动的境内外企业、社会组织或专业机构,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重大活动补贴。鼓励研学交流最高给予10万补贴。在港澳地区举办促进港澳青年来南沙实习就业创业的活动,对主办或承办上述活动的港澳高等教育院校、社会团体、行业协会或创新创业机构,给予每年最高10万元港澳交流奖励。
支持港澳青年安居乐业
港澳青年“一卡走南沙”。为港澳青年发放“港澳青年人才卡”,对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发放生活消费补贴与医疗保险补贴,在南沙区内可享受居留、住房、子女入学、就医、工商、税务等全方位绿色通道服务。鼓励港澳青年申购南沙区共有产权住房和商品住房,提供一对一咨询申购服务。对在南沙区就业创业的港澳青年,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住宿补贴、每人每月1500元生活补贴及每年最高5000元医疗保险补贴,住宿补贴、医疗保险补贴金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费用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