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何生廷 通讯员江丽仪 谢淑芬报道 出售房子,完成过户手续,把房子交付给买方,本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但有这么一个老赖,房子过户后,却反悔拒不搬离,守着煤气瓶暴力抵抗。
2016年7月,郭某与刘某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郭某购买了涉案房屋,同年10月24日双方完成交易过户手续。
可在同年12月23日,郭某将全部房款支付给刘某后,刘某却拒不交付涉案房屋。后经广州仲裁委员会2017年5月作出生效仲裁裁决:被申请人刘某须向申请人郭某交付涉案房屋并支付违约金及欠缴的物管费、水电费。
由于刘某未履行生效裁决确定的义务,郭某向增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法院向刘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刘某履行义务,但刘某仍未履行,刘某的丈夫也一直拒不搬离,并表示需要时间与申请执行人郭某进行协商。
由于双方协商不成,郭某要求按照仲裁裁决的内容执行,法院发出公告,责令刘某限期腾退涉案房屋交付给郭某,到期仍不履行的,将依法强制执行。但是,刘某丈夫置之不理,逾期拒不搬离、腾退涉案房屋。对此,法院执行人员果断行动,决定进行强制搬迁。
在强制搬迁过程中,法院执行干警及相关人员到达涉案房屋现场后,发现刘某的丈夫不仅紧锁大门拒不配合搬迁腾退工作,还将煤气瓶放在门口,旁边摆放着易燃物品,阻止执行人员进入房屋。执行法官多次劝说及释法说理,并警告刘某的丈夫其行为涉嫌犯罪,若继续暴力抗拒执行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然而刘某丈夫反而大声叫嚣着:如果法院强行清场,将点燃煤气瓶。由于刘某的丈夫情绪激动,为防止其进一步做出过激的对抗行为造成伤害,执行法官决定暂停本次搬迁行动。
种种拖延执行、暴力对抗执行的行为,不仅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更有损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权威。作为被执行人刘某的丈夫,其有协助执行的义务,但刘某丈夫拒不腾退、交付涉案房屋,并以极端、暴力的行为阻碍法院的强制执行,其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经法院认真研究,依法将刘某的丈夫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及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的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审查处理。公安机关依法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刘某的丈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并于2020年5月下旬经检察机关批捕后对其正式逮捕。
在看守所,刘某的丈夫态度转变,向执行法官徐法官表示悔不当初,并同意法院将涉案房屋腾空后交付给郭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