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陈亮 通讯员 穗环宣
7月16日,记者从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广州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再放“大招”,近日,《广州市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下称《名录》)正式印发实施,共30个行业、89类项目列入《名录》,在广州市辖区内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也无需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相比上一版名录,本次获得“豁免”的项目数量大幅增加。
城市道路大中修 无需再环评
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服务民生工程建设,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经市法制办审查同意,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18年12月21日印发实施了《广州市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名录》,明确8大类共31项建设项目类型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简化环评手续。据了解,自文件印发实施以来,减少全市约20%的建设项目环评咨询量和审批量,有效地减轻了企业负担,受到社会肯定。
根据国家、省、市继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参照《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结合广州实际,经修订完善后形成《广州市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
最新版《名录》豁免管理适用范围包括食品制造业、纺织业和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环境治理行业、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社会事业和服务业、水利行业、交通运输、管道运输业和仓储业等30个行业、89类项目。
其中,社会事业和服务业16类,数量最多。包括学校、幼儿园、养老院、餐饮娱乐场所、公园、纪念馆、展览馆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原来应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现在都无需再办理环评手续。
此外,交通运输、管道运输业和仓储业10类,城市道路、等级公路、桥梁隧道的维护、大中修等也无需再环评。
规范管理 全市统一办事要求
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新版《名录》的修订体现了三大特色。
依法改革,规范管理。落实国家、省、市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将其确定的豁免环评范围内的项目纳入《名录》,并对未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且环境影响轻微的工程项目类别进行分解细化,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名录》,方便各区生态环境部门和企业申请人清楚识别,避免不同的区出现不同办事要求的情形。
因地制宜,聚焦民生。《名录》围绕广州市发展实际需要,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任务、“四个出新出彩”行动方案等要求,从方便群众办事和服务民生出发,将环境影响微小的交通枢纽、垃圾处理、医疗、养老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环境治理工程项目、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项目以及其他小微企业的项目纳入其中予以简化手续,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让群众切实享受改革的红利。
内容清晰,便利于民。《名录》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行业、项目分类原则,与《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豁免清单内容结合,《名录》内容更简洁明了,方便了群众,以致更好地“服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