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小学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有新标准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周聪
7月15日起,学校内的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将有新的变化。
近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印发了《广东省深化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优化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层级设置,部署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制度改革工作。
以职业属性岗位需求为基础
广东现行的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制定于2000年。广东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现行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亟需通过改革加以完善。
2021年8月,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出台《关于深化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结合广东实际,广东省人社厅会同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制定《广东省深化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记者梳理《实施方案》发现,本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强化结果应用、优化公共服务五个方面。
《实施方案》明确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级,设置正高级实验师。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实验员、助理实验师、实验师、高级实验师、正高级实验师。
实验技术人才各层级职称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对应关系为:正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助理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与此同时,广东将实行分类评价,以学校、科研机构中的实验技术人才职业属性和岗位需求为基础,分别制定评价标准。突出评价实验能力和工作实绩,着重考察实验技术人才对所在单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实验安全、技术开发或学科专业发展等方面作出的贡献和支撑作用。
突出品德为评定首要条件
此次评价标准有何特点?记者发现《实施方案》突出品德为首要条件。把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放在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价的首位。通过个人述职、民意调查、考核测评等方式综合考察实验技术人才的思想状况、职业道德、社会责任和从业操守。
《实施方案》实行分类评价。按照实验技术人才职业属性,根据不同单位、不同岗位任务、不同层次人才特点,科学合理制定各类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对于学校的实验技术人才,注重实验教学效果,重点考察实验教学、指导学生科技创新、参与学校专业建设等方面的能力和实绩;对于科研机构中的实验技术人才,注重一线实践工作经历和业绩,重点考察技术开发、平台建设、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等方面的能力和实绩。
《实施方案》明确建立职称评价绿色通道,向具有创新能力与奉献精神的优秀实验技术人才倾斜,鼓励实验技术人才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社会需求,潜心钻研、攻坚克难,提高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值得注意的是,职称评价不再“一刀切”,《实施方案》要求对工作业绩突出、作出重大贡献以及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实验技术人才,适当放宽学历资历等条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