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经假”可休1-2天?深圳市人社局这样答复→

来源:新湖南 作者: 发表时间:2022-11-14 10:39
新湖南  作者:  2022-11-14
深圳市人社局明确: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13日,#深圳痛经假经确诊可休1到2天#的话题,冲上微博热搜第一,引上亿网友围观。

近日,深圳市人社局官网发布了针对政协委员程宗玉《关于保障女职工享有生理假期的提案》的答复函时明确了: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官网截图

据悉,“痛经假”的概念其实由来已久,1993年由原卫生部、全国总工会等5部门联合颁布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就已指出,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至少有包括北京、上海、陕西、山西、安徽、浙江、湖北、江苏、江西、山东、甘肃、湖南、四川等在内的10余个省份,在地方性规定中明确了女性劳动者的这一权益。

针对政协委员程宗玉《关于保障女职工享有生理假期的提案》,深圳市人社局官网在近日公布了答复。深圳市人社局在答复函中称,《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对生理假有明确规定——第七条第四款规定,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据悉,《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是1993年由原卫生部、全国总工会等5部门联合颁布的通知,已于2011年11月26日修订。该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其中,女职工包括单位固定女职工、合同制女职工、临时女职工。

深圳市人社局表示,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持续推动用人单位落实生理期休假有关规定,加强对用人单位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共同推动深圳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深入开展。

针对《关于保障女职工享有生理假期的提案》中有关逐步推广并健全企业女职工关爱卫生室的建议,深圳市人社局回复称,《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对健全企业女职工关爱卫生室有明确规定,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女职工在100人以上的单位,应逐步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健全相应的制度并设专人管理,对卫生室管理人员应进行专业培训。女职工每班在100人以下的单位,应设置简易的温水箱及冲洗器。对流动、分散工作单位的女职工应发放单人自用冲洗器。

看完这条消息很多网友表示:“这个举措对女生很友好”

“终于不用找人换班了”

也有不少网友表示:

“每个人都是平等的”

“尊重每一位女性”

对此,大家怎么看?

来源 | 新湖南综合新晚报、南方都市报、深圳大件事、N视频报道、网友评论
题图 | 视觉中国
责编 | 陈诗洁

编辑:陈诗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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