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对符合条件的新业态企业放宽引进落户条件
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焕坤报道:为加快广州市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充分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12月9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提出,对工业经济贡献大、产出效益高的区给予制造业新增用地指标奖励,对符合条件的新业态企业可放宽税收、规模等引进落户条件。
《措施》提出,广州将聚焦3个国家级、5个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围绕白云民营科技园、广州临空经济示范区等全市重点产业发展平台,促进产业空间集聚发展,优化提升一批重点产业园区。
围绕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构建“一江两岸三片区”空间格局。此外,广州还将落实全市工业仓储用地420平方公里目标规模,加大工业用地储备力度。对工业经济贡献大、产出效益高的区给予制造业新增用地指标奖励,专项用于制造业项目用地报批。
《措施》提出要加快推进“2+2+N”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把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成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布局的核心枢纽,推动南沙建设科技创新产业合作基地。
《措施》提出,围绕广州市重点产业链,重点引进产业链龙头企业和关键领域核心企业。充分发挥市产业地图引导作用,支持重大产业项目集聚布局。实施“滴灌计划”“导流计划”,引进一批先进制造总部企业和重大项目落户落地。鼓励市、区搭建国有资本平台,支持国有企业深度参与先进制造业项目引进建设。各区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行业前景广、在产业链供应链中发挥独特作用的新业态企业,可放宽税收、规模、盈利、资质等引进落户条件。
《措施》明确,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及基金作用,谋划设立千亿级产业母基金,联动社会资本共同投资。鼓励市属国企对外并购产业链关键环节企业,设立明确迁入计划。
《措施》也明确了要加大对制造业“真金白银”的支持。如对“十四五”期间广州市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在省级对其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不超过2%比例普惠性投资奖励的基础上,市级财政给予1∶1配套扶持。对于重点产业链中强链、补链的重大项目,可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采取股权投资、落户奖励、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项目落地。统筹省、市专项资金,对制造业企业实施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700万元的技术改造项目,按项目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不超过20%予以奖励。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企业和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研究将商业银行开展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等相关指标作为财政资金存放的参考依据,推动大型国有银行优化经济资本分配,向制造业企业倾斜,推动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保持较快增长。
人才培育方面,落实开展省级产教融合试点工作,在先进制造业项目单位及企业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支持先进制造业项目单位建设“人才驿站”,推广人才“一站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