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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侯梦菲报道:“今年参加省人大会议,我带来了《关于推动广东省各市育儿假细则实施的建议》。”省两会期间,省人大代表赖美霞表示,希望可以通过代表建议的办理,推动广东各地尽快出台育儿假执行细则,让育儿假切实落到实处。
赖美霞关注到,国务院办公厅在2019年4月份发布《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地方政府探索试行与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衔接的育儿假、产休假。2021年12月1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改后,广东增设育儿假:在子女3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10天。
“育儿假政策的出台,让很多符合条款的家中有3周岁内婴幼儿的家庭兴奋不已。”赖美霞说,然而,目前国内仅有部分城市有明确的育儿假相关执行细则。“广东省多地因没有出台育儿假相关执行细则,导致各地的企业单位在执行相关假期政策上标准不统一。”她举例,有的企业能严格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但不少企业单位以所在市未出台具体实施细则为由,并未贯彻落实育儿假相关规定,导致符合条件的员工无法享受育儿假。
对此,赖美霞建议,广东省相关部门应推动各地尽快制定并公布育儿假的执行细则,“这样,各企业单位也能根据地方政府制定的育儿假执行细则修改企业单位的管理规定,让符合条件的员工享受政策福利,也让还在观望中的育龄群体吃一颗‘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