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2%的城镇化率意味着什么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在总结过去5年成绩单时指出,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60.2%提高到65.2%,这意味着,两年前中央提出的“十四五”时期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65%的发展目标顺利完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历了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镇化进程,城镇人口规模不断扩大。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户籍制度改革取得历史性突破,城市落户门槛大幅降低,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基本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有序放宽落户条件。过去10年,1.4亿农村人口在城镇落户。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我国最大的需求潜力所在。我国仍处于城镇化进程中,每年有上千万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今后一个时期城镇化率还会上升。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坚定不移、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
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是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当前,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之间还存在十几个百分点的差距。也就是说,还有2亿多农业转移人口虽然长期在城市工作居住,但还未能全面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城镇化存在一定程度的“夹生”,质量有待提高。持续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要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加快覆盖常住人口,切实维护好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权益,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和技能培训,使他们“进得来、留得住、有发展”,既“安身”更“安心”。对此,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也作出了相应部署,比如,“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等。
推动城镇化“下半场”走深走实,要稳步推进城市群、都市圈建设,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城市布局应兼顾经济需要、生活需要、生态需要、安全需要,使城市更健康、更安全、更宜居,成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空间。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城市特别是县城功能,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县城是城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据统计,2021年县城及县级市城区人口约2.5亿人,占全国城镇常住人口的近30%。当前,农民到县城买房子、向县城集聚的现象十分普遍。要选择一批条件好的县城重点发展,加强政策引导,使之成为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的重要空间,成为扩大内需的重要支撑点。 (熊丽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