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花车辆的嫌疑人伍某被刑拘
文/图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彭纪宁 通讯员 谭耀广 高园
21日,记者从江门江海公安分局获悉,近日,该局接到多名事主报警称停放在江海区中沙路某学校路段路边的爱车,一夜之间突然遭了黑手,十几辆车全被划花。警方经过缜密侦查发现原来竟是一男子酒后所为,男子现已被警方刑拘。
6月11日,江门市公安局江南派出所先后接到叶女士等十余名事主报案称,于6月7日21时至6月10日20时期间,他们分别将小车停放在某学校斜坡路边及对面马路边,至6月11日分别发现停放在该处的小车驾驶位侧均被划了一条长长的划痕,车辆维修费用合计约人民币11300元。
案发后,江南派出所高度重视,迅速开展侦查工作。通过缜密排查、走访、调阅公共视频,发现11日凌成5时许,一名身穿白色T恤的男子经过此处时,从右侧口袋中掏出一个物件,随后用左手抓着物件划过停放在路边的小轿车,视频中可见,该男子只是轻刮第一辆车的车身,从第二辆开始,男子边走边划,动作连贯,十几辆车就遭了殃。
根据线索,民警利用智慧新警务,锁定一名叫伍某的男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即对伍某展开追踪布控。经过不懈努力,办案民警成功掌握其落脚的地点,遂立即组织民警进行蹲点伏击。7月13日17时许,民警在伍某落脚的地方发现一名男子,对其身份进行核实,确定了该男子正是前期摸排出的犯罪嫌疑人伍某(男,36岁,江门台山人),遂将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审讯,伍某交代了,自己于6月10日晚22时许和朋友去某酒吧喝酒至6月11日凌晨3时许,随后从酒吧出来一起去吃宵夜,吃完宵夜约凌晨4时,他和其中两位朋友一起步行,等朋友回家后,自己一个人沿着中沙路走,后由某学校往中沙地质大队方向走,期间他左手持着一把银色金属钥匙,在半醉半醒状态下一边走一边用钥匙划过停放在路边的小汽车车门,划了几辆车已经不记得了。犯罪嫌疑人伍某对其于2020年6月11日凌晨在中沙路某学校路段用钥匙划花停放在路边的车辆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伍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故意划伤他人车辆属于违法行为,严重者将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对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行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