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勇:“横琴方案”多项措施彰显粤澳合作深度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院长杨志勇接受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专访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新形势下做好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开发开放,是深入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重点举措,是丰富“一国两制”实践的重大部署,是为澳门长远发展注入的重要动力,有利于推动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和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院长杨志勇接受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专访时表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提出了货物“一线”放开、“二线”管住,人员进出高度便利等内容,彰显粤澳合作的深度,将为澳门发展注入新动力。
“横琴方案”明确,合作区实施范围为横琴岛“一线”和“二线”之间的海关监管区域,总面积约106平方公里。其中,横琴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设为“一线”;横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其他地区(以下简称内地)之间设为“二线”。
杨志勇分析,“横琴方案”提出,构建与澳门一体化高水平开放的新体系,货物“一线”放开、“二线”管住。“一线”放开方面,对合作区与澳门之间经“一线”进出的货物(过境合作区货物除外)继续实施备案管理,进一步简化申报程序和要素。“二线”管住方面,从合作区经“二线”进入内地的免(保)税货物,按照进口货物有关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这相当于澳门与内地间的关口往内地方向移动,两地将趋于一体化发展”。
除了对合作区进行分区分类施策管理之外,“横琴方案”为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而出台的一系列创新政策,也让杨志勇感受到“横琴方案”力度之大。
杨志勇分析,“横琴方案”明确,对合作区符合条件的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将有利于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产业全部纳入政策范围。对企业符合条件的资本性支出,允许在支出发生当期一次性税前扣除或加速折旧和摊销。对在合作区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此前横琴实施“港人港税,澳人澳税”,此次“横琴方案”中所提出的“对在合作区工作的境内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力度非常大。
此外,“横琴方案”还提到,合作区将发展现代金融产业以及创新跨境金融管理。杨志勇认为,金融对于产业的发展十分必要,能为产业发展打下良好的“地基”,“澳门不必奔着金融中心去,它有自己的特色,可以充分发挥它对接葡语国家的窗口作用”。
“横琴方案”支持粤澳双方探索建立合作区收益共享机制,2024年前投资收益全部留给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支配,用于合作区开发建设。中央财政对合作区给予补助,补助与合作区吸引澳门企业入驻和扩大就业、增加实体经济产值、支持本方案确定的重点产业等挂钩,补助数额不超过中央财政在合作区的分享税收。杨志勇认为,该措施体现了对合作区发展的“激励”。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钱瑜 郑达 杨楚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