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院联动!黄埔区创新模式解决行政争议案件
黄埔区司法局高标准推进行政争议调解工作,积极发挥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以实际行动践行着“调解为民”的初心使命。近日,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广州行政争议调解中心黄埔工作站采用“行政争议前置调解+人民法院司法确认”的形式,成功化解了行政争议,由法院与行政复议机关联手创新完成行政争议调解并进行司法确认的案件。
案件回顾
2022年9月29日,黄埔区社保中心作出《社会保险基金追回决定书》,认为秦某、朱某某因参保人朱某(已故)重复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要求二人退回重复领取部分。朱某某不服,于10月12日向黄埔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经指引,朱某某同意暂不申请行政复议,先申请行政争议调解,秦某亦于18日申请行政争议调解,随即黄埔区司法局指派广州行政争议调解中心黄埔工作站具体承办该行政争议调解案件。
黄埔工作站对秦某、朱某某和区社保中心进行了充分调查,厘清了双方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退回问题的争议焦点,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意向,但双方均存在无法顺利履行调解协议的顾虑。据此,黄埔工作站与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沟通后,广州铁路运输法院表示为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矛盾,愿意为本次行政争议调解提供司法支持,同意创新采用“行政争议前置调解+人民法院司法确认”的模式,切实解决该宗行政争议案件,实现案结事了,节约司法资源。
▲行政争议调解在黄埔工作站远程调解室进行
10月28日,在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市黄埔区司法局、黄埔工作站的组织下,本次行政争议调解在黄埔工作站设立的远程调解室顺利进行。办案法官、复议办工作人员、黄埔工作站调解人员仔细、耐心地给双方剖析案情,针对案件争议焦点逐一讨论,并研究具体解决方法。最后,双方通过签订行政争议调解协议的方式明确履行义务,再共同申请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出具裁定书以司法确认的方式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当日,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出具裁定书确认调解协议有效。
本次行政争议调解在受理案件10日内即促成双方调解,是由法院、行政复议机关联手创新采用“行政争议前置调解+人民法院司法确认”的方式,实现行政争议纠纷在复议受理前实质化解。既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有效利用司法资源,妥善高效化解纠纷。这是行政争议矛盾化解的新思路、新方法,也是一次府院联动、深化诉源治理的更深层次实践,为后续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减少复议诉讼案件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据悉,广州行政争议调解中心黄埔工作站于2022年6月28日揭牌成立。
▲工作站挂牌成立
一是府院联动合力打造。中心黄埔站是由黄埔区政府、广铁两级法院共同打造,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司法局、区各行政机关参与的涉诉涉议行政争议化解平台,保持良好互动,实现全流程、全覆盖的信息共享,是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的创新举措。二是重点突出化解争议。着眼城市更新、违建查处、宅基地权属等涉议涉诉行政争议案件,重点做好行政赔偿、补偿,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及其他适合诉前调解行政争议案件的调解工作。三是创新机制规范运作。制定秘书处运作机制和调解工作机制,规范调解申请、受理、调查、听证、调解实施、调解期限以及调解协议签订、确认等流程,确保有序工作、规范运行。创新建立“行政争议前置调解+人民法院司法确认”机制,对重大疑难纠纷提前制定工作预案,及时疏导调处,避免矛盾激化。实体化运作以来,调解成功28宗。其中议中联调案件共20宗,调解率达到100%。
▲行政争议案件视频连线调解
本次行政争议的创新做法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同和信任,更突出了府院联调对行政争议定分止争的功能作用,是黄埔区创新构建协同治理新格局,打造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成功经验。
来源:黄埔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