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数说中国 | 十组数据看司法为民的力度和温度
7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提请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翻开今年的两高报告,5年来的一串串数字勾勒出法治中国建设的新亮点,呈现了极不平凡的司法进程,从维护社会稳定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再到保障民生,这些有力的数据带给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可以感受到法治的力度和温度。
依法审结涉黑涉恶案件3.9万件
最高法报告显示,依法审结涉黑涉恶案件3.9万件26.1万人。对孙小果、杜少平、陈辉民、黄鸿发等依法判处并执行死刑。一批为害一方的“村霸”“街霸”“矿霸”被绳之以法。
近年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重大成果,重大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打伞破网”成效显著,重点行业领域深入整治,社会治安环境显著改善,群众安全感、获得感不断增强。
相关影视剧的热播,点燃全社会对扫黑除恶题材影视剧的高度关注,反映出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斗争成果的拥护和认同。
山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张巧良代表认为,持续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必须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推进,坚持打早打小,促进常治长效,对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关系网”一追到底。
“未来应进一步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广泛持续发动群众基层治理力量,为精准打击、源头治理提供路径。”张巧良说。
探索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
3051名责任人被依法不起诉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最高检报告显示,2020年起探索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对依法可不捕、不诉的,责成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切实整改;会同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等12部门共建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强化监管落实。
试点以来,共办理相关案件5150件,已有1498家企业整改合格,3051名责任人被依法不起诉;另有67家企业整改不实,243名责任人被依法追诉。
检察机关近年来持续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着力防止司法实践中对涉案企业“一诉了之”“一放了之”的简单做法,避免“办了案子,垮了企业”,着力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这对于服务保障当前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法治意义和现实意义。
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主任冯帆代表认为,检察机关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让涉案企业有了重获新生的机会,对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建议检察机关积极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促进涉案企业真整改、真合规,让这些制度改革更加落到实处。
审结金融犯罪案件10.1万件
最高法报告显示,审结金融犯罪案件10.1万件、金融民商事案件1037.7万件,助力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审慎处理涉连环担保和P2P网络借贷等案件,以市场化法治化手段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天能控股集团董事长张天任代表认为,金融犯罪潜伏性强、影响面广,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危害国家金融安全。以法治建设维护金融管理秩序,是当前我国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司法机关彰显了坚决遏制金融犯罪的鲜明态度,加快推进金融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坚定不移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服务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彰显了司法助力营造良好金融环境的信心与决心。”张天任说。
起诉行贿犯罪1.4万人
最高检报告显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出台指导意见,会同国家监委发布典型案例,起诉行贿犯罪1.4万人,震慑“围猎者”。
近年来,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部门扎实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形成对行贿行为的强大震慑。受贿行贿是一根藤上的两个“毒瓜”,受贿行贿一起查斩断的是“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对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具有重要意义。
“受贿行贿一起查体现了‘惩小恶防大恶’的治理现代化理念。”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韦震玲委员表示,要加快大数据和技术赋能监察侦查、司法审判和法律监督等环节的建设力度,提高对受贿行贿犯罪的综合治理能力,通过织牢行贿犯罪“监督网”,让“围猎者”寸步难行。
认定属正当防卫不捕不诉1370人
“认定属正当防卫不捕不诉1370人,是前五年的5.8倍。”最高检报告中这一表述不仅回应了社会关切,更彰显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理念。
正当防卫是根植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法律精神。从“昆山反杀案”到“福建赵宇案”,近年来多起正当防卫案件引发社会关注,也反映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更高的需求。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是与不法行为做斗争的重要法律武器。”广西崇左市高级中学副校长黄花春代表说,司法机关明确正当防卫的界限标准,符合正当防卫成立条件的,坚决依法认定,切实矫正“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倾向,这是合民心、顺民意的司法进步。
追赃挽损31.9亿元 守护群众养老钱
最高法报告显示,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审结“老庆祥”“夕阳红”“长者屋”等针对老年人的非法集资案件,判处罪犯4523人,追赃挽损31.9亿元,守护群众养老钱。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以养老为名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破坏老龄事业发展的诈骗类犯罪也呈现高发多发态势。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杨再滔代表说,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面对形式多样的养老诈骗类犯罪,既要快捕快诉,依法打击犯罪,全力追赃挽损,又要强化法律宣传,提高老年人的防诈反诈能力,更要关注养老诈骗背后折射出的社会治理问题。
推动入职查询2003万余人次
2020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强制报告和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入职查询两项法律规定,充分体现了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法治层面的进步。
最高检报告显示,推动入职查询2003万余人次,不予录用1830人,6814名有前科劣迹人员被解聘。
根据法律定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包括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早期教育服务机构;校外托管、临时看护机构、家政服务机构、医疗机构以及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培训、监护、救助、看护、医疗等职责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入职查询制度的建立,体现了检察机关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山西省翼城县北关小学教师李慧代表说,制度入法能够为未成年人更好地阻挡潜在风险,保护他们健康成长。建议明确未成年人密切接触单位的工作联系人,畅通联系渠道,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为未成年人织牢“防护网”。
审结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22.6万件
最高法报告显示,审结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22.6万件,千方百计帮助受骗群众挽回损失。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犯罪,加大全链条打击力度。
近年来,我国信息技术应用广泛,数字经济飞速发展,信息网络犯罪案件随之快速增长。
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和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接续出拳,为维护公民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筑牢“防火墙”。但同时也要清楚地看到,网络犯罪活动层出不穷,花样繁多,有效维护清朗网络空间难度不断加大。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目标要求,是机遇更是挑战。”奇安信科技集团董事长齐向东委员说,要持续强化对网络黑灰产业的综合打击整治,推进行业领域深度治理。同时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持续提高人民群众防范意识。
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24.5万人
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一环。最高检报告显示,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市级检察院开展监狱巡回检察4973次,覆盖全国所有监狱,发现并督促整改狱内涉毒、涉赌等突出问题。
持续整治“纸面服刑”“提钱出狱”,对判处实刑未执行或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监督收监执行7.3万人,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24.5万人。
巡回检察是检察机关对刑罚执行工作进行监督的重大创新。长期以来,检察机关对监狱、看守所监督主要是依据设置的驻监、驻所检察室进行监督。2018年创设巡回检察制度,被纳入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派驻+巡回”让监督更有力。
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正代表说,“派驻+巡回”是以问题为导向的监所检察新模式,有效提升了刑罚执行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了罪犯教育改造质量。建议继续完善巡回检察制度,制定配套细则,明确各级检察机关在巡回检察工作中的职能定位,还应加强信息交换、动态监测和资源共享。
受理执行案件4577.3万件
最高法报告显示,受理执行案件4577.3万件,执结4512.1万件,执行到位金额9.4万亿元。
人民法院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并持续巩固成果,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领域突出问题,努力兑现群众胜诉权益,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近年来,我国电子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网络执行查控手段臻于成熟、全国范围内的征信体制不断完善,让拒绝履行生效判决义务、逃避执行的“老赖”寸步难行。
“兑现群众胜诉权益是保障公民合法财产权利的关键一环,也是保护公民宪法权利的重要体现。”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聂鑫委员表示,应巩固、深化数字化带来的成果,加强部门协同,搭建大数据平台实现司法信息共享,创新财产变现形式,配合不断推进的民事强制执行立法,切实保障胜诉人权益,让应被执行的、可被执行的财产“无处可藏”,让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畅通无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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