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幼儿园办园指南”明确:幼儿使用电子产品一天不得超1小时

来源:金羊网 作者:孙唯 发表时间:2023-03-17 06:36
金羊网  作者:孙唯  2023-03-17
幼儿园不得毗邻通信发射塔(台),幼儿使用电子产品每天不超过1小时。

羊城晚报讯 记者孙唯报道:3月16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广东省幼儿园办园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明确,幼儿园不得毗邻通信发射塔(台),幼儿使用电子产品每天不超过1小时。

《指南》适用于广东省各类幼儿园,是有关部门编制、评估和审批幼儿园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幼儿园规划设计和建设用地的依据,也是幼儿园的办园指南。新建全日制幼儿园土地规划和园舍建筑应不低于《指南》要求,改建和扩建项目可参照执行。

《指南》主要分为9个部分和2则附录。主要包括编制说明,办园规模,园舍建设,设施设备,卫生保健,教职工,幼儿园教育,园务管理,幼儿园、家庭和社区等9个方面。

《指南》明确,城市幼儿园和乡镇幼儿园办园规模以6-12个班为宜,一般不少于6个班,不超过15个班。农村幼儿园办园规模以3-9个班为宜,一般不少于3个班,不超过12个班。城市微小型幼儿园规模为1-5个班。农村小学附设幼儿班规模为 1-2个班。幼儿园每班人数一般为小班(3-4周岁)25人;中班(4-5周岁)30人; 大班(5-6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幼儿园可按年龄分别编班,也可以混合编班。

《指南》要求,幼儿园选址不应与通信发射塔(台)等有较强电磁波辐射的场所毗邻。幼儿园应当根据各年龄段幼儿的生理、心理特点,结合本地区的季节变化和本园的实际情况,制订合理的生活制度。

要保证幼儿每天有连续不少于1小时的自主游戏时间。保证幼儿每日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在正常情况下,幼儿每日有不少于2小时户外活动时间,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合理安排幼儿的进餐和睡眠时间。

《指南》明确,要严格控制电视、一体机、手机、平板电脑等带电子屏幕的产品使用,电子产品使用单次不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超过1小时,年龄越小,连续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应越短。播放故事、音乐等应尽量使用音频设备,音量要符合保护幼儿听力的要求。

《指南》显示,全园教职工与幼儿比应为1:5-1:7;全园保教人员与幼儿比应为 1:7-1:9。园长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取得教师资格证和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有5年及以上幼儿教育工作经验。幼儿园每班至少配备2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或每班配备3名专任教师)。小学附设幼儿班每班应配2名专任教师,有条件的可增配1名保育员。

《指南》还指出,幼儿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不得开展任何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严禁“拔苗助长”式的超前教育和强化训练。大班应将入学准备教育渗透于保育教育工作中,帮助幼儿做好身心各方面准备,实现从幼儿园到小学的顺利过渡。幼儿园应当设立家长委员会,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参与幼儿园重大事项决策、日常管理与监督的作用。

编辑:邬嘉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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