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法院温情执行 被执行人唯一住房不被拍卖

来源:金羊网 作者:谢颖、钟紫薇 发表时间:2021-04-23 12:06
金羊网  作者:谢颖、钟紫薇  2021-04-23
建筑工人徐先生因一起交通事故成为被执行人,最终如约履行所欠款项,并感谢执行法官“执法有温度、法外显温情”。

案件最终快速圆满执结

羊城晚报讯 记者谢颖、通讯员钟紫薇报道:“我们夫妻在建筑工地打零工,上有老下有小,但也会尊重法律、信守承诺,一定会想方设法凑齐钱款,按时履行……”日前,建筑工人徐先生因一起交通事故成为被执行人,最终如约履行所欠款项,并感谢执行法官“执法有温度、法外显温情”。

原来,这宗案件背后另有“故事”:徐先生一家在四川老家有唯一的住房,东莞第三法院执行法官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没有直接强制拍卖他的房产,最终促成和解。以善念化干戈,为群众办实事。在执行工作中,东莞第三法院坚持从善意出发,找准各方利益平衡点,既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最大程度减少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带来的负面影响,促使案件得以圆满解决,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事情还得从2019年3月23日说起,徐先生用电动车搭乘工友外出时横过车道,与一辆货车相撞,致工友重伤,后医治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货车司机和徐先生对事故分别承担60%和40%的责任。

之后,死者妻儿将货车司机及徐先生告上法庭。因徐先生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属于好意搭乘,法院酌情减轻其10%的赔偿责任,扣除徐先生垫付的11万元,判决其仍需赔偿2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徐先生并未履行赔偿义务,死者家属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梁晨与徐先生取得联系,敦促其履行法律义务。徐先生表示,其与妻子均是建筑工地的工人,收入微薄且不稳定,还要赡养年迈的父母及抚养上大学的女儿,暂时没有足够的赔偿能力,希望能与受害人家属协商分期付款、减免部分赔偿款。

法院通过财产查控发现,徐先生在四川老家购有一套商品房。徐先生表示,那是他们全家唯一的住房,其父母居住在内,如果卖了这套房子,他们全家将无家可归。

对此,执行法官梁晨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并未直接强制拍卖房产,而是先将徐先生的情况向申请执行人反馈,努力促成双方执行和解。经过反复沟通,双方协商一致,确认徐先生一次性支付20万元了结此案。

“答应的事,一定守约!”徐某当即表态。受害者家属也表示“一诺千金,我们信你!”之后,徐某按照约定将20万元存入法院执行账户,法院也很快将款项支付给受害者家属,案件最终快速圆满执结。

日前,徐先生专程来法院找梁晨法官致谢。徐先生表示,他虽然收入不高,生活过得紧巴巴,但尊重法律,为了筹钱,他们一家除了找亲戚朋友帮扶一点,还向工地老板借了一部分,等于提前支取几年的工资。“感谢法官帮我协调,让申请执行人减免了3万余元。我的房子也不用拍卖了。”徐先生说。

受害者家属也表示:“考虑到被执行人一家的情况,虽然最终没有全额赔偿,但通过法官的协调,我们不用到法院,一个月内就收到了20万元,我们对这个结果非常满意。”

法官日志

善意文明执行 多方共情共赢

法官梁晨在法官日志中写道:“真的是太感谢你了。”作为一名执行法官,每当听到当事人由衷说出这句话,我感慨万千。也许,一宗普通的案件,对于我们来说是工作,但是对于当事人来说,那可能是他们的全部,是他们的天。天塌了,就什么都没有了。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这个工作不但是我的职责,更是我的初心使命。

201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制度化、规范化,为一线执行法官正确适用执行措施、准确把握执行尺度提供了重要依据。

善意文明执行,需要执行法官在依法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和充分保障被执行人正当权益中找到平衡,既要确保申请执行人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能实现,又要最大程度减损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带来的负面影响,为其能重新融入社会活动创造必要条件。这种多方共情共赢的执行理念,既展现了执法的温度,又能获得各方的理解、支持。

法律并不是冰冷的条文,蓦然回首处,俱是温情意。

编辑: 宝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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