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21批案件225件
9月17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21批涉及环境领域群众举报案件225件(来电69件,来信156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21件(中山4件,广州、汕尾各3件,佛山、肇庆各2件,珠海、汕头、韶关、惠州、阳江、潮州、揭阳各1件)。
经分析,按当污染类型分(部分交办件涉及多种类型),从高到低分别是大气94件(占41.8%),水62件(占27.6%),噪声58件(占25.8%),生态破坏31件(占13.8%),固废30件(占13.3%),农业农村25件(占11.1%),其他17件(占7.6%),土壤12件(占5.3%),海洋9件(占4.0%),核与辐射1件(占0.4%);按地域和单位分,涉及21个地级以上市和1个省直部门;按数量排序分(部分交办件需转多个地市或省直部门),由高到低分别是广州46件,梅州19件,佛山14件,汕头、惠州各13件,东莞、中山、湛江各12件,肇庆、清远、揭阳各11件,深圳10件,阳江8件,云浮6件,韶关、河源、汕尾、茂名各5件,江门4件,珠海3件,潮州1件,省林业局1件。
截至9月17日,中央督察组交办举报案件21批共3370件(来电1354件,来信2016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共300件;交办督办案件1件。
目前,全省已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1批至第14批共1828件信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801件、阶段性办结442件、未办结585件,责令整改1427家,立案处罚329家,立案侦查10宗,行政拘留6人,刑事拘留33人,约谈133人,问责37人。
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14批153件信访案件中,已办结64件、阶段性办结32件、未办结57件,责令整改100家,立案处罚21家,约谈2人(中央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和边督边改情况请扫描二维码)。
中央督察组交办案件转办情况统计表
备注:部分交办件需转多个地市或省直部门,故转办件总数大于交办件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