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甘丽娜:与精神病肇事者打交道 破解强制医疗“解除难”

来源:金羊网 作者:董柳 发表时间:2022-01-23 07:57
金羊网  作者:董柳  2022-01-23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甘丽娜2017年至今办理300多宗强制医疗执行监督案件.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甘丽娜2017年至今办理300多宗强制医疗执行监督案件

文/图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通讯员 穗检宣

总人数超过300、年龄最大74岁、时间最长42年——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甘丽娜的办公电脑里,全广州被强制医疗人的信息都被整理得井井有条。不仅如此,甘丽娜仿佛在脑子里也建了一个文档,一旦提起某位被强制医疗人,她都能迅速从脑海中“读取”到自己与对方打交道的故事。

“这些被强制医疗人,都是肇事肇祸后依法被执行强制医疗的精神病患者。”她说。作为一名在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工作的检察官,甘丽娜每天的主要工作就是和这样一群特殊的人打交道。

自2017年底进入刑事执行检察领域至今,甘丽娜共办理了300多宗强制医疗执行监督案件,其中解除监督案件占了四成。全市解除强制医疗人数从她接管前的每年3.8人上升为每年10.3人。

近期,她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2021年度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

被执行强制医疗达28年的他回家了

2021年1月29日一大早,广州市强制医疗所门口聚集了一群神情焦急又充满期盼的人。

直到上午10时许,一名步履蹒跚的老人从广州市强制医疗所治疗区走出大门,人群中的一名中年妇女立马奔跑着迎上前去拥抱这名老人,热泪盈眶地喊着:“老爸,老爸!”

旁边一名男子挽起老人的手,眼中饱含泪光。在场的人群沉浸在久别重逢的欢喜中,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激动和喜悦。一大家子离开时,不停地向检察官道谢。至此,68岁的陈某在被强制医疗28年后,终于可以与家人团聚了。

这宗入选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典型案例的陈某解除强制医疗检察监督案件,正是由甘丽娜办理。

1992年,陈某因精神分裂症病发将其父打死。经鉴定,陈某是在精神病态支配下作案,应当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据当时对精神病人收治的程序,对陈某作出批准强制医疗决定(依案发时法律规定,强制医疗决定由公安机关作出)。

2020年,驻所检察官甘丽娜在日常检察中发现,已被执行强制医疗达28年的陈某思维较为清晰,符合解除强制医疗的条件。经检察官多方协调、释法说理、依法监督,成功化解了案件中面临的法律衔接、地域管辖、亲情融冰等诸多现实问题,广州市番禺区法院于2021年1月29日依法对陈某作出解除强制医疗决定,陈某也于当天办理了出所手续。

“对精神健康的关注程度也能体现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在甘丽娜看来,陈某解除强制医疗监督案是一起适用法律特殊、历时长、难度大、有温度的“特长难度”案件。“陈某在经历了28年的被强制医疗执行后,终于回归社会,重获新生,陈家也迎来阖家团聚,共叙天伦。这是一场来之不易的跨世纪‘合家欢’。”

一面“八字”锦旗背后的团圆故事

在被强制医疗人陈某解除强制医疗监督案办结后,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蔡世葵曾点评指出:强制医疗特别程序的设置体现了国家对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保障。但现实中,“解除难”一直是强制医疗执行工作面临的难题。强制医疗的解除既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医学问题,更是一个涉及社会安全稳定的综治问题。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务必高质量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把监督办案作为第一要务,通过延伸办案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朱某解除强制医疗检察监督案的办理,就是一宗体现检察机关高质量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案件。

2015年9月17日,朱某因精神分裂症病发而产生幻觉,持水果刀捅伤儿媳梁某的右肩胛和左胸部,导致儿媳流产(经鉴定梁某属重伤二级)。后朱某去到荔湾区中山八路与荔湾路交界处,持砖头打砸过往车辆,造成被害人林某、夏某、黎某分别驾驶的车辆被损坏。朱某被民警当场抓获。经司法鉴定,朱某是在精神病态支配下作案,应当不负刑事责任。朱某于2015年12月被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后交付广州市强制医疗所执行强制医疗。

2018年初,朱某的家属先后多次申请解除朱某强制医疗,均无果。同年7月,朱某家属在检察官接待日活动中向驻所检察室反映该情况。了解情况后,驻所检察官甘丽娜立即启动解除强制医疗检察监督:一方面,调取案件材料进行全案审查,调查朱某执行治疗期间的个人表现和阶段性精神情况,依法监督对朱某开展精神诊断评估;另一方面,通过谈话观察,了解朱某的精神状态,调查家属的接纳程度和监管能力等,此外,积极与法官沟通,进行个案研判处理。

在驻所检察室的检察监督和组织协调下,2019年2月1日,法院依法作出解除朱某强制医疗的决定,并于当日下午依法办理了朱某的解除执行和出所手续。至此,朱某一家得以在春节前夕阖家团聚。2月25日,元宵节刚过,朱某夫妇来到广州市检察院,双手赠送绣有“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八字的锦旗,衷心感谢检察机关驻所检察官的为民情怀。那天,朱某夫妇带着喜悦的心情告诉甘丽娜一个好消息:朱某夫妇即将升任爷爷奶奶!

提及此事,甘丽娜忍不住嘴角带笑:“其实,我只是做了每一名检察官都会做的事情罢了。”

被强制医疗人心中值得信任的“甘主任”

自1998年进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至今,甘丽娜从检近24年,先后从事公诉、反贪、案管、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在多岗位历练中,她始终坚持在求知中增长才干、在创新中成就事业,清正廉洁,品德高尚,爱岗敬业,成绩突出,多次荣获“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五好个人”等称号,入选“2021年度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

其中,在探索强制医疗执行检察的“广州模式”、努力打造检察品牌中,甘丽娜更是做了大量工作。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驻广州市强制医疗所检察室成立于2015年10月,是广东省检察机关目前唯一的强制医疗机构派驻检察室,负责广州市、区两级强制医疗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近年来,派驻检察室积极探索建立强制医疗交付执行、医疗监管、解除等全程化检察监督机制。特别是针对“解除难”的问题,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加强与公安、法院沟通联系,广泛听取医学专家、被强制医疗人及其家属的意见,规范和理顺办案流程,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强制医疗所、检察院、法院、鉴定机构和被强制医疗人及其近亲属间在强制医疗解除各执法环节的无缝衔接,有效维护被强制医疗人的合法权益。

在甘丽娜的办公电脑里,有一个名为“模板创建”的文档,里面装载着《精神诊断评估检察监督意见》《解除强制医疗检察监督意见书》《解除强制医疗检察监督登记表》等十多种表格,这些都是她在办案中摸索总结出来的监督表格、文书模板和操作流程指引。从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以来,她在建立强制医疗解除监督长效机制、创新工作模式、推进规范办案方面进行了深入探索。

刑事强制医疗案件是2013年后出现的新种类案件。一方面,现行法律还有待完善的空间,实操中缺乏指导性意见和规范指引,可借鉴的案例和经验不多;另一方面,基于社会舆论的压力和兼顾社会平安、稳定等因素,往往导致司法从业人员在办理强制医疗案件时出现意见、做法不一致。

面对这些现实难题,甘丽娜常说:“我要做的工作就是积极探索科学性、可行性、规范性的检察监督工作模式,做到办案留痕、追责有据。唯有精准到位、高质高效的检察监督,方能彰显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地位。我就想把广州强制医疗执行检察打造成一个‘叫得响、立得住、有特色’的检察自主品牌。”

“甘主任,你看看我的治疗情况怎样啦,我能重回社会吗?”“甘主任,我家人申请我的解除强制医疗到那个阶段,我是不是很快就可以回家团聚啦?”……在被强制医疗人心目中,甘丽娜是值得信任的“甘主任”。

每次到强制医疗所巡察,听到这些被强制医疗人纷纷向她诉说心愿,甘丽娜就觉得检察工作重千钧,这里的每一个人都值得关注。

在甘丽娜心中,认认真真办好每一宗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一份“从严从实从细”的工匠精神在办案中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传递法律温度,这就是一名新时代的检察官以行动践行良法善治之举。

编辑:白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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