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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布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焕坤
2月16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广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根据《预案》,广州地质灾害多发、易发、频发,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面积约1690.38平方千米,约占全市总面积的23.16%。《预案》在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对突发地质灾害的预防及处置做了细化。《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16年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穗府办〔2016〕21号)同时废止。
广州以斜坡类地质灾害为主
广州地处粤中低山与珠江三角洲的过渡地带,地貌类型多样,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叠加汛期强降雨和人类工程活动等影响,地质灾害多发、易发、频发。全市地质灾害以崩塌、滑坡等斜坡类地质灾害为主,其次为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
在空间上,从化、增城、黄埔、天河和花都区等北部、东部中低山、丘陵区,地质灾害类型以强降雨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白云、荔湾、花都等西、北部广花盆地隐伏岩溶分布区域,地质灾害类型以岩溶和人为活动引发的地面塌陷为主;南沙、番禺等南部地区软土分布较为广泛,地质灾害类型以自然条件和工程建设引发的地面沉降为主。
在时间上,每年汛期是斜坡类地质灾害的高发期,前汛期(4—6月)重点关注锋面低压槽带来的连续强降水(“龙舟水”);后汛期(7—9月)重点关注强热带气旋、台风等带来的强降雨或暴雨、特大暴雨。
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约占总面积的23.16%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在综合分析广州市各区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广州市地面沉降及岩溶地面塌陷调查评价等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基础上,根据地形地貌、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类型、分布特征和发育程度、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将全市划分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8个,中易发区9个,低易发区9个,非易发区4个。
其中,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面积约1690.38平方千米,约占总面积的23.16%。主要分布于从化区北部、增城区北部、白云区东部、黄埔区北部等山地丘陵区,广花盆地岩溶强发育区和南沙区万顷沙、龙穴岛等深厚软土分布区。
地质灾害中易发区面积约3248.33平方千米,约占总面积的44.51%。主要分布于从化区大部、花都区北部和西部、增城区中部和北部、黄埔区北部、白云区东部、南沙区大部及番禺区东部等区域。
形成覆盖全市的地质灾害监测系统
记者注意到,与2016年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穗府办〔2016〕21号)相比,《预案》在如何预防和处置及后续等方面更为详尽。
根据《预案》,发生较大及以上地质灾害后,在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市指挥部下设9个应急工作小组,分别是综合协调组、工程抢险组、救援安置和物资保障组、医疗救治组、应急监测和防控组、安全保卫组、交通运输组、宣传和舆情应对组、通信保障组。
运行机制分预防、监测、评估、预警、应急处置、社会动员、信息发布、响应终止、灾后处置等。预防方面,各区政府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范措施的“防治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分别发放到受灾害隐患威胁的单位、居民住户以及防灾责任人。鼓励、支持群众和单位通过信件、电话、短信等各种形式向各镇(街)、主管部门、有关地质灾害防治机构报告地质灾害信息。
监测方面,形成覆盖全市的地质灾害监测系统。预警方面,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预警区域内的区政府、镇(街)、村(社区)应对通信、广播、电视盲区及偏远地区的人群,特别是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要采取“走街串巷、进村入户、人紧盯人”等传统方式传递告知预警信息,确保地质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全覆盖。
现场处置方面,做好搜救、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安置受灾群众、抢修基础设施、加强现场监测、防御次生灾害。其中提到要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积极创造条件,组织灾区学校复课等。
恢复与重建方面,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结束后,对需要开展恢复重建的,根据灾情实际情况,由市或区政府组织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统筹安排受灾地区重建工作。根据综合评估,确定原地重建或另选新址重建。原址重建的,帮助灾区修复或重建基础设施,编制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总体方案;异地重建的,对规划新址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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