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鼻手术失败后,她获判退还医疗服务费和三倍赔偿

来源:金羊网 作者:董柳 发表时间:2023-03-16 18:54
金羊网  作者:董柳  2023-03-16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通讯员 吴静怡 陈昕宜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在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广东多地法院公布的一批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中,不少爱美者却在医疗美容过程中遇到了糟心事。

“近年来,医美整形行业逐渐兴起,然而在利益的驱使下,部分没有医疗资质的美容机构或人员非法从事医疗美容服务,因操作不当而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日益增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3月14日在阐述一宗典型案例的典型意义时说。

“我明明要膨体你却使用硅胶假体!”

潘女士是梅州某医疗美容公司的员工。然而,当潘女士在该公司进行“肋骨膨体综合隆鼻”手术时,主刀医生未使用约定膨体而是使用硅胶假体为其隆鼻。

“硅胶容易取出,随着时间推移,容易发生变形、透光等问题,价格比较便宜,适用于皮肤较厚的患者。我选择的填充材料是膨体,支付的也是膨体的费用。”潘女士事后表示。

半年后,潘女士对术后效果不满意,要求重新修复。2019年9月,潘女士与该公司签订《协议书》,约定医美公司给予潘女士免费修复一次,潘女士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该公司索要赔偿和提出修复后的任何要求等。

修复手术后,潘女士在2021年先后被诊断为“隆鼻术后假体偏歪”“鼻背偏斜,鼻根高凸”,最终进行“鼻植入物取出术”。潘女士认为梅州某医疗美容公司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将其诉至法院,要求退回手术费用并赔偿各项损失费用、后续修复费用、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就隆鼻手术协商并签订的《协议书》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潘女士未举证证明鼻部歪斜与修复手术的因果关系,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潘女士不服提起上诉。

梅州中院二审审理后认为,在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手术材料的情况下,案涉公司主刀医生未按约定使用膨体材料,存在明显过错行为。《协议书》约定案涉公司对其给潘女士造成的医疗损害结果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免责条款,剥夺了法律赋予受害人最基本的救济方式,属于无效条款。根据查明的事实,可以判断潘女士的鼻背歪斜与案涉公司实施的“肋软骨隆鼻”手术存在高度盖然性,该公司应对其医务人员的过错行为承担责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梅州中院民二庭副庭长曾柳青表示,案涉公司与潘女士签订的协议中约定,公司对手术后果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条款,属于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医疗机构以合同免责条款主张不承担责任理由不足。案涉公司主刀医生未经潘女士同意,在隆鼻手术中擅自改变手术材料。修复手术后,潘女士在2021年先后被诊断为“隆鼻术后假体偏歪”“鼻背偏斜,鼻根高凸”,该损害后果明显与案涉公司行为相关,属于过错行为,按照过错责任原则,案涉公司应对该行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最终,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梅州某医疗美容公司向潘女士赔偿各项损失2.16万余元。

医疗美容纠纷不断增多类型五花八门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涉医疗美容典型案例、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查处的8起医疗美容行业违法典型案例、花48.8万做美容手术假体却未按约定位置放入、花百万整容后夫妻面部多处出现硬块……如今,医疗美容受到不少爱美的消费者的青睐,由此产生的医疗美容纠纷也在逐步增多,类型也是五花八门:有的属于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集资诈骗罪、强迫交易罪、非法行医罪等;有的属于民事纠纷,其中有的缺乏资质提供服务,有的玩起了价格欺诈,有的违规诊疗造成手术失败……

曾柳青介绍,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进行的修复与再塑。而医疗美容手术失败后果往往伴随着人身伤害。

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3月14日发布的10宗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中,白女士与某美容公司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就是一宗医疗美容机构违规诊疗造成消费者损害的案件。

2018年11月,某美容公司为白女士进行隆鼻手术,因手术失败导致白女士鼻子产生变形。2019年6月,白女士向卫生健康局投诉,该局认定某美容公司在对白女士的诊疗活动中存在医务人员未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使用未取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的医师独立实施医疗美容项目、使用一名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伪造病历资料等行为,故对某美容公司作出警告并罚款3.3万元的行政处罚。白女士起诉到法院,要求某美容公司退还医疗服务费4.5万元并赔偿三倍医疗服务费13.5万元。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认为,白女士为改善容貌、美化外观的自身生活需求,向某美容公司购买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属于个人消费行为,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某美容公司在对白女士术前告知、进行手术及制作病历过程中,存在未尽翔实告知及隐瞒、误导行为,故认定其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构成欺诈。法院判决某美容公司向白女士退还手术费4.5万元并赔偿三倍服务费用13.5万元。

选择正规医疗美容机构就诊是关键所在

曾柳青说,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医疗损害责任的基本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即医疗机构仅就自己的医疗过失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她提醒,医美服务专业性强、风险较大,相关医疗手术活动还需进一步规范。社会大众要提高甄别真假医美的能力,挑选正规医疗机构,认真核查医生资质,全面了解手术风险,仔细审查合同条款,进一步明确手术材料、手术费用等内容,注意留存就诊过程等相关证据,一旦发生权益受损,可以通过向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在公布的一宗医疗美容纠纷案例中提醒说,日常生活中,消费者由于对医疗美容行业的真实信息和商家资质等缺乏了解,过于轻信美容馆或医疗美容项目,最终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法官提醒消费者,消费者在进行医疗美容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医疗美容机构或设置有医疗美容科室的综合医院就诊,切忌因轻信广告宣传而草率决定。就诊过程中注意保留就诊记录、付费凭证、合同协议等材料,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编辑:吴方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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