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过劳动仲裁就不予录用? 广西一国企招聘涉嫌违法

来源:金羊网 作者:徐振天、金瑜 发表时间:2021-04-17 07:56
金羊网  作者:徐振天、金瑜  2021-04-17
有律师指出,此举明显地违背了法律规定,存在就业歧视,限制了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徐振天 实习生 金瑜

近日,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电力集团”)的一则社会招聘公告引发公众质疑,其在公告中提到,对“曾向原单位提出劳动仲裁的人员”不予受理报名或录用。目前,新电力集团已撤销官方渠道发布的招聘公告。

有律师指出,此举明显地违背了法律规定,存在就业歧视,限制了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4月16日,羊城晚报记者致电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律服务热线,该热线接线人员向羊城晚报记者表示,该招聘要求“肯定不合理,如果员工发现因为之前提出过劳动仲裁而被开除,可以依法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

招聘排除提过劳动仲裁人员

新电力集团的官方公开资料显示,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特大型国有企业。

尽管目前新电力集团已经撤销经官方渠道发布的招聘公告,但在各招聘平台转发的信息中,仍可见原招聘要求表述。4月16日,记者检索到的原招聘信息显示,新电力集团面向社会为下设的3家电力建设安装公司公开招聘11名符合条件的工程技术人员,在注意事项一栏,列出了10条不予受理报名或录用的情况,其中第9条即为“曾向原单位提出劳动仲裁的人员”。

16日,记者在工作时间内多次拨打该则招聘公告后的咨询电话,系统提示无人接听。在转载该则公告的招聘信息平台,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招聘信息依然有效。

法律人士指该招聘要求违法

劳动仲裁是国家保护劳工正常权益的法律工具。记者了解到,目前,招聘者提请劳动仲裁的记录无法通过公开信息了解。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告诉记者:“该公司涉嫌违背法律规定,存在就业歧视,限制了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

4月16日,羊城晚报记者致电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该局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情况,并向记者提供了一个法律服务热线电话。该热线接线人员告诉记者:“招聘时不受理‘曾向原单位提出劳动仲裁的人员’报名或不予录用肯定是不合理的。如果因为这条要求没被录取,应聘者也未必能凭此起诉该公司。不过,如果被招聘单位录取,员工就职后因为之前提出过劳动仲裁而被单位开除,他可以依法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或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馈。”

编辑: 宝厷
新闻排行榜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