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有新规

来源:金羊网 作者:赵燕华 孙绮曼 发表时间:2021-11-23 22:59
金羊网  作者:赵燕华 孙绮曼  2021-11-23
今后,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时,会多了一个“房源核验码”,但比以前省事了。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赵燕华 孙绮曼

今后,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时,会多了一个“房源核验码”,但比以前省事了。11月23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修订《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的通知在官网发布。

规则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相比旧规,规则修改一些细节,提供租客、房东更多便利。比如,原本规定自行签约的,由出租人办理备案,现在改为单方办理。

规则指出,出租人、承租人、房屋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以及其他具有房屋租赁经营范围的机构通过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办理相关业务的,应当先在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实名注册。

企业、中介机构以及其他机构对外出租房屋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后通过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上传房屋权属证明(房屋合法来源资料)、出租人身份证明,由房屋租赁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房源核验。

租赁当事人应当在订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双方自行签订合同的,可由租赁当事人单方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而此前,则是由出租人办理。企业出租房屋,或中介机构促成租房的,由它们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中介机构促成企业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由中介机构办理手续。

相比旧规则,新规则出现一个“房源核验码”。据悉,录入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并获得房源核验码的房屋信息,可以在平台、门店现场或网络信息平台等渠道发布房源信息时予以标注。该码可以让市民在办理申请登记备案的时候更加方便。原本需要三类资料,而提供房源核验码的,只需上传承租人信息、房屋租赁合同即可。此外,通过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签约的,可同步办理登记备案。

编辑: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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