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远程收款将有“白名单”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戴曼曼
从明年3月开始,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
近日,关于上述传闻引起广泛关注。事实上,这一消息源自央行近期发布的条码支付监管新通知,只不过被过度解读甚至误读。今年10月13日,央行官网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收单机构和清算结构提出了一系列的管理要求,对个人收款条码的使用规范做出具体规定,并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多位支付业内人士均表示,央行新规要求的是明显经营特征个人收款条码用户参照特约用户管理,而正常的商用性质完全不受影响。普通人使用微信和支付宝付款和面对面的收款同样不受影响。
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系误读
为何说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属于夸大解读甚至可以说是误读,从央行10月13日发布的《通知》来看,明确提出“有效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使用收款条码的场景和用途”,目的则是为了防范收款条码被出租、出借、出售或用于违法违规活动。简单来说,个人二维码等条码和商用条码应该被区别对待和管理,或者可以理解为央行新规禁止通过个人的收款条码来进行经营性收款。
“不是微信、支付宝的收款码不能用,是指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具有明显的经营特征的收款行为。也就说,从事金额比较大、交易频繁的经营活动,应申请成为特约商户并使用商户收款码,不能再使用个人收款码进行收款”,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在解读时表示,同样央行的新规明确的并非个人静态收款码不能用,而只是说个人静态收款码不能用于线上的远程收款,线下的面对面的个人静态收款码照样可以继续使用。”。
央行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在解读时充分肯定了个人收款条码的积极作用,称“个人收款条码得到广泛运用,有效满足了社会公众的个性化、多样化支付需求,提高了小微经济、地摊经济的资金收付效率”。
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远程收款将有“白名单”
“但与此同时,个人收款条码也存在一些风险隐患。例如,部分机构使用个人收款条码转账业务办理大量生产经营、生活消费交易,既混淆了交易性质,导致交易信息失真,影响风险监测效果,也不利于借助支付服务为经营活动赋能增值”,上述央行负责人表示,还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跑分平台”,以高额收益为饵吸引大量人员使用个人静态收款条码与赌客“点对点”线上远程转移赌资,将赌资分拆隐藏于众多正常交易场景,扰乱了条码支付业务正常秩序,影响了涉赌“资金链”追溯机制的实效。
据此,为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更好发挥收款条码的普惠性、便利性,《通知》提出了针对性要求。其中,明确了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
值得留意的是,《通知》表示,确有必要进行远程非面对面收款的,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对相应收款人实行白名单管理,并审慎确定白名单准入条件与规模、个人静态收款条码的有效期、使用次数和交易限额。
更好保障个人经营者和小微商户资金安全和服务体验
央行的新规,对消费者和小微商户有哪些影响?对此,央行方面称,《通知》总体上有助于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长远来看,《通知》关于规范个人收款码的相关要求将进一步提升对个人经营者和小微商户的收单服务质量”,上述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收款码用户,《通知》要求收单机构参照特约商户管理。个人经营者和小微商户配合收单机构完成商户入网程序之后,收单机构应当按照商户服务标准提供支付服务,有助于更好地保障个人经营者和小微商户的资金安全和服务体验。
图/视觉中国
为了确保个人收款条码相关要求有效落地、业务平稳过渡,《通知》设置了过渡期,要求支付服务主体全面、充分评估客户正常支付需求,制定配套服务解决方案,做好客户引导和服务工作,确保服务成本不升、质量不降。
多位支付业内人士表示,央行的这一规范性通知,对于普通人使用支付宝或者微信进行首付款并没有影响,无需过度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