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有故事的人——检察官王峰的三次“峰回路转”

来源:金羊网 作者:董柳、穗检宣 发表时间:2022-01-24 07:29
金羊网  作者:董柳、穗检宣  2022-01-24
44岁的检察官王峰是一个有故事的人,他有三次“峰回路转”的经历......
工作中的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峰(左一)

文/图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通讯员 穗检宣

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44岁的检察官王峰是一个有故事的人,他有三次“峰回路转”的经历——

自人生从法律轨道“偏移”,再到重新进入法律“轨道”,王峰曲折的法律人生路是一次“峰回路转”的励志故事;执着的敬业精神,让他对一宗无罪案件“耿耿于怀”,最终促使该案“峰回路转”,由无罪变有罪;他办结广州首件企业合规不起诉案件,促使涉案企业“峰回路转”涅槃重生,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俱佳。

让自己的人生“峰回路转”:我以我心向法律

王峰的法律人生路有点曲折。

读高中时,一部名为《危险辩护》的电视剧,打开了懵懂少年王峰心中的法律之门,他高考志愿全部填了法律类专业。与第一志愿中国政法大学以几分的“落差”擦肩而过后,他被调剂到湘潭大学法学院政治系。

“爱折腾”的王峰没有就此“死心”,他把法学作为第二专业,通过自学、蹭课,成为全校唯一以非“法学”身份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的学生。2000年大学毕业时,他除了取得思想政治教育本科学历,还获得了法学大专文凭。

2006年,王峰从部队转业到广州市检察院工作。而在部队期间,“不安分”的他已经自学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

刚到市检察院公诉二处(现第三检察部)报到时,有个小插曲。那天,处领导把王峰领回去,初看王峰的“出身”似乎跟法律有点“绝缘”,就立刻打电话给干部处核实“是不是搞错了?”这一幕让王峰暗下决心,一定要把业务水平提上来,不能给部门拖后腿,也要为转业军人争口气。

“所以,我在业务学习方面特别勤力。”他笑称,刚到一个精英辈出的业务部门,“自觉有差距,如何迎头赶上,对于我这样半路出家的人来说,时间尤其宝贵,唯有不断努力,每次比别人做得更多。”

慢慢地,领导发现,王峰撰写的案件审查报告有点不一样,不仅研究案件本身,还会全面探究相关理论观点的由来和优劣。领导对此印象特别深刻,多次表扬他办案认真,“写审查报告像写论文一样深入”,号召其他同事学习。

“我要求自己不满足于就案办案,还会去学理论、搜资料、找案例,尽量通过办理一个案子就把一类案件的相关问题都搞清楚。”王峰回忆说。

“办案有点像我们在部队时打靶,一个案件就是一发子弹,一定要珍惜每一发子弹,办好每一个案件,这样才能迅速成长。”总结过往,王峰若有所感。

怀揣维护公平正义的法律梦,人生从法律轨道“偏移”,再到矢志不渝重新进入法律“轨道”,王峰的法律人生路实现了一次“峰回路转”。

检察官王峰

让一宗案件“峰回路转”:从无罪到有罪

随着业务的熟稔,一些大案要案的办理任务,也落到王峰肩上。

从事检察工作16年来,王峰先后办理各类案件800余件,包括涉案金额1700亿元的“健康猫”集资诈骗案、涉案人员44人的陈某杰等特大走私成品油案、造成损失50多亿元的广州某国有上市公司董事长傅某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等重大案件。他办理的朱某经走私废物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张某辉贪污案被评为“全省十大刑事抗诉优秀案例”、李某儒等诈骗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认罪认罚典型案例”等。

在所办案件中,张某案较为特别。这是一宗判决结果几度“峰回路转”的案件。

被告人张某因涉嫌犯罪被提起公诉,区法院判决张某构成犯罪。张某不服提出上诉,案件到了市检察院。

王峰接手该案后,全面审查案件,建议二审法院维持有罪判决。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但区法院重审竟改判张某无罪,区检察院提起抗诉,案件再次回到王峰手中。

“有的案子时过境迁,已经没有多少人关注了,只有办案人员还熟悉案件,还守护着卷宗,因而对案子‘耿耿于怀’。这个时候,其实内心感觉到的会有一丝孤独,但更多的是坚守。”回首案件办理之路,王峰很是感慨。

“因为只有你了解案情,你觉得结果不应该是这样,那你就去坚持,就去战斗。如果你放弃了,可能案件就真的‘盖棺定论’了。”

王峰认真分析张某及其律师的辩护意见和区法院判决无罪的理由,积极开展询问证人、调取物证、侦查实验、重新鉴定、提取视频资料等补充侦查活动,进一步夯实了证据基础,又通过梳理案件全过程,发现张某前后供述的反复和矛盾,重新建立起完整的证据链条,在庭上有力驳斥了张某的辩解,最终促使二审法院改判张某有罪。

张某案仅是一件无人关注的“小案”,然而,从2016年至2021年,王峰却凭借着锲而不舍的韧劲,用五年时间“死磕”这件越判越轻直至无罪的错案,实现了案件结局的“峰回路转”。

让一家企业“峰回路转”:合规不起诉后企业重生

第三次“峰回路转”,是王峰以自己从事的检察工作,助力一家企业“起死回生”。

“谢谢!给我两年时间,我会邀请检察官再来我们公司,用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回报国家和大家的付出。”这是2021年12月13日,湖南一位民营企业家易某发给王峰的信息。感谢的背后,是一家企业的重生故事,还有检察官跋山涉水的付出。

去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开展第二期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广州是试点地区之一,王峰作为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既参与制定改革文件等建章立制工作,又直接办理试点案件,还参加指导全市企业合规案件统筹工作。其间,他先后执笔起草了有关企业合规的办案指引、工作规程、第三方机制等7份改革文件,并具体承办了广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的筹建工作。

广州首件企业合规不起诉案就是王峰参与办理的。

该案中的涉案企业主正是给王峰发来感谢短信的易某。易某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却聪明好学,初中毕业后在深圳打工,看到了处理废旧电池可以获利的商机,于是回到贫困的老家创业,开了一家废物加工利用公司,为当地100余名贫困群众提供了就业岗位。

然而“好景”不长,经侦查发现,易某的公司在广州进行货物报关时进口了国家禁止进口的废旧电池,涉嫌走私废物罪。

作为检察官,王峰发现,易某自身对法律不甚了解,听信专业通关团伙的“许诺”放任非法进口,且没有直接实施虚假申报的走私活动。易某的公司还是当地的纳税规模企业,当时还承担着大量乡村贫困人口“稳就业”等社会责任,该案符合企业合规适用条件,逐层报至最高检批准作为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案件进行办理。

所谓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及企业的犯罪案件时,对符合合规改革适用条件的,督促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有效整改,整改效果经过考察评估后,作为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这是一项集前端治理和末端处理的改革创新。

办案中,王峰两次带队奔赴湖南开展企业合规考察和协调工作,通过宣讲合规政策和法律法规,辅导企业制定合规计划,协调当地行政部门协助监管、召开检察听证会、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困难等,促使易某和企业认罪认罚、积极整改。更为欣喜的是,合规考察期结束时,该企业实现逆势增长,生产规模和用工人数均扩大三倍,并顺利通过了合规考察验收,最后依法被不起诉处理。

为此,当地政府专门致谢,称赞广州检察机关司法为大局服务,既惩治了犯罪,又挽救了企业,保护了当地经济发展和脱贫攻坚成果。该案也被评为2021年广州市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案例。

编辑:正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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