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短短的感谢信背后,有着这样一个维权故事……

来源:金羊网 作者:薛江华 阳树新 发表时间:2022-02-04 22:50
金羊网  作者:薛江华 阳树新  2022-02-04
本案得到较为圆满结局,充分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文/图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薛江华 通讯员 阳树新

“本人是来自湖南贫困家庭的普通农村打工妇女,又是耳聋残疾人,在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在这漫长难熬的8个多月经过了一审、二审,全部得到了胜诉。感谢政府有这么好的政策能为弱势群体伸出援助之手.......”这是2022年1月18日远在湖南安仁的农民工残疾妇女李某姣特意写给广州市法律援助处的感谢信。这封短短的感谢信背后却有一个艰难的维权故事。

2021年4月,李某姣被谢某雄、谢某英起诉至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据谢某雄、谢某英诉称,2021年3月26日下午,其父谢某生正在上班,不知何故与同事李某姣发生口角,而李某姣动手殴打了谢某生几下继而令谢某生倒地不起(突发心脏病),之后送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谢某雄、谢某英为此报警,他们认为其父谢某生平常生活作息规律,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病史,其父之死与李某姣的殴打行为有直接的关联性,要求警方追究李某姣过失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

警方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后,谢某雄、谢某英又将李某姣起诉至海珠区人民法院,要求李某姣赔偿各项费用合计人民币70余万元。

李某姣则认为,谢某雄、谢某英在起诉状所述与事实不符,当时共有几位同事在事发现场进行卫生清洁工作,谢某生却突然走过来摸李某姣头部,李某姣第一时间反应以为是性骚扰,因谢某生平时就有多手多脚的动作,于是李某姣就本能地用手挡回去,力度非常小,根本就没有任何殴打的动作,在场其他同事亦可以证明,因此谢某生之死属于自身突发疾病,与他人无关。

李某姣是来自湖南贫困家庭的普通农村打工妇女,听力一级残疾人,没念过书,对法律更是一无所知,要维护自身权益单凭个人力量难若登天,在一片迷惘之中李某姣想到了法律援助。

2021年5月25日,李某姣向海珠区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海珠区法律援助处予以热情接待,经审查,李某姣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并依法指派广东天旗律师事务所区政飚律师承办此案。

区律师在充分研究分析相关案情后认为,案中所争议的焦点是矛盾冲突究竟因何而起、而李某姣的本能反应行为究竟与谢某生的死亡有无直接的因果关系?而对方在已经得到了所在公司65万元的工亡赔偿金后还向李某姣索赔究竟有无相关依据?区律师经认真分析认为,对方诉讼请求缺乏法律依据:李某姣与谢某生同属广东某科技物业有限公司员工,双方纯粹是同事关系,事情是发生在工作期间,哪怕李某姣真的构成侵权,当时双方均在执行工作任务,而死者已认定为工伤,应依据工伤保险予以救济,不适用民事侵权赔偿。

同时区律师通过反复观看事发现场的监控视频,发现李某姣与谢某生之间确实有轻微的肢体接触,但是无论是在力度上、还是角度上均无法构成实质性的所谓殴打。因此李某姣被指控侵权一说确实无法成立。

为了确保法院查明事实真相,作出公正判决,区律师还建议李某姣向法院申请两位同事周某英及唐某香作为目击者出庭作证。2021年6月30日和9月23日,海珠区人民法院分两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且在庭审中采纳了区律师的意见,认为李某姣的行为与谢某生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谢某生是自身原因猝死,因而认为谢某雄、谢某英申请对谢某生的死亡与李某姣的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鉴定,缺乏必要性,法院不予采纳。

2021年10月8日,海珠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谢某雄、谢某英的全部诉讼请求。2021年10月20日,谢某雄、谢某英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有误,并且在上诉状中提出李某姣主动挑起本案的争执,两次用力击打死者后背,同时阻拦其他同事对死者进行施救……从而认为李某姣对于谢某生的死亡明显存在过错。李某姣在接到对方上诉的消息后,出于对法律援助的信任,决定继续向广州市法律援助处申请由区律师代理该案二审工作。

2021年12月13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于2021年12月22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本案得到较为圆满结局,充分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编辑:木青
新闻排行榜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