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心六区共享单车适宜规模为30万至40万辆,较2018年减少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严艺文 通讯员 交通宣
近日,广州市交通运输部门与相关部门完成了《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总量规模评估(2022—2025年)》。评估结果显示,2022年至2025年期间,广州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适宜规模为45万—65万辆,中心六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适宜规模为30万—40万辆,对比2018年的适宜规模(全市60万—80万辆,中心城区40万—50万辆)有所减少。
考虑电动自行车发展,降低总量评估规模
根据广州市交通运输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全市适宜总量评估委托专业研究机构完成,评估成果已经专家组评审通过,将作为2022年至2025年期间实施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总量控制的数据依据。
对比2018年的适宜规模数量,本次综合评估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模总量有所减少,主要原因是综合考虑了电动自行车的发展情况。2021年11月2日,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通告对电动自行车实施登记上牌管理,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出行量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将迎来快速增长。电动自行车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同属于非机动车,在骑行、停放资源中存在竞争关系和使用需求替代,因此降低总量评估规模。
根据《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广州市政府同意后,广州市交通运输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投放中心六区40万辆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配额(运营配额有效期为2022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多维度评估测算适宜总量
本次全市适宜总量评估主要从设施供给承载能力、出行需求预测、与其他交通方式协调发展等多个维度对广州市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适宜总量进行评估测算。
具体而言,本次全市适宜总量评估在全面总结2018年适宜总量评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近三年来行业发展变化情况、非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停放区等配套设施增长情况、与其他交通方式协调发展(特别是与电动自行车在通行、停放设施上的使用平衡)等,对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适宜规模进行重新评估,并对各区、中心六区各街道的适宜总量进行了细分。
在设施供给承载能力中,本次评估主要考虑了非机动车道的通行能力以及城市道路非机动车停车区的停放容量。根据电动自行车的发展预期合理预留相应的设施承载能力,确保车辆规模不会超出城市道路基础设施的容量。
在用户出行需求预测中综合评估市民使用共享单车的出行意愿、交通特征,尽可能实现车辆规模与市民需求相匹配。评估还考虑了其他交通方式的协调发展,根据共享单车的功能定位,合理确定在城市交通方式中的地位,重点考虑了共享单车与公交地铁、市民自有电动自行车等方式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