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保政策或有新变化:取消户籍限制 门诊待遇提高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作者:麦婉诗 发表时间:2022-05-29 09:05
金羊网-新快报  作者:麦婉诗  2022-05-29
记者了解到,公开征集意见时间将在2022年6月4日截止。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拟取消户籍限制

●港澳台居民有望纳入职工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基本医保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可中途参保人群由六类增至八类

●公开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6月4日

新快报讯 记者麦婉诗报道 近日,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办法》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面,将参保范围扩展到就业地在广州的“新广州人”,并为港澳台居民开通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双通道。新快报记者了解到,公开征集意见时间将在2022年6月4日截止。

《办法》调整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将2015年施行的旧《办法》提出的“本市户籍”改为“就业地或户籍地在本市”,取消了本市户籍的限制,为非本市户籍在本市就业的广大灵活就业人员打开了制度通道。

同时,《办法》调整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范围,将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纳入。

《办法》增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中途参保的人群范围,由原来的六类人员扩展到八类人员。《办法》规定医保年度内,具有以下情形的城乡居民,可在当年度内参保缴费:(一)中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人员;(二)本市行政区域外转入本市各类院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三)新出生婴儿;(四)新迁入户人员;(五)新增的医疗救助对象;(六)刑满释放人员;(七)退役士兵;(八)经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审核确认需要在当年度内参保缴费的其他人员。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公开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4日;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途径有以下几条:

(1)登录广州市医疗保障局网站或广州市司法局网站查看征求意见稿全文,并提交意见建议。(2)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xuyu@gz.gov.cn。(3)书面信函:邮寄至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梅东路28号。

编辑:邬嘉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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