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刑三庭负责人:有养老诈骗团伙邀明星站台 老人难辨真假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今天(8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重点打击六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负责人就全国法院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及案例发布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该负责人介绍,自今年4月开展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全国法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总体要求、打击范围以及目标任务,在此基础上,“两高一部”进一步明确打击范围、打击重点,重点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诈骗犯罪。
专项行动以来截至7月底,全国法院受理养老诈骗刑事案件共1394件(含专项行动以来已审结案件),其中一审案件1164件,二审案件230件;从案件类型看,非法集资案件906件,诈骗案件455件,其他类型案件33件;全国法院开庭审理养老诈骗一审刑事案件693件,宣判一审刑事案件603件1579人、二审案件122件377人。专项行动以来,全国法院执行养老诈骗案件财产20亿余元。截至7月底,各级人民法院结合办案,查找发现养老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共发送司法建议400余份。
该负责人介绍,这次专项行动打击的养老诈骗犯罪,主要是以“养老”为名、采取欺骗手段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从近年办理养老诈骗案件的情况看,该类案件在全部刑事案件中数量并不多,但呈现逐年增长态势,在诈骗手段及方式方面呈现一些新情况新特点:
一是涉及多个罪名、但主要集中在非法集资。养老诈骗犯罪主要集中在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三个罪名,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约占80%。
二是犯罪手段精细化、专业化。一些犯罪分子以响应国家政策、投资老龄事业等所谓“合法”名义掩饰非法之实,与传统的“点对点”“一对一”直接诈骗不同,这类犯罪往往形成较为固定的犯罪团伙,从一般业务员、部门团队经理、财务负责人到实际控制人,各层级界限清晰、分工明确,有的案件中还存在专门负责资金转移、隐匿的人员。
不少犯罪团伙有专门的话术、专业培训、专门套路,有的还邀请明星、“专家”站台,老年人对此难辨真假,大量老年人“养老钱”被骗。
三是呈现跨区域、涉众化趋势。养老诈骗案件在全部刑事案件中总体占比不高,但其性质恶劣、侵害对象特殊、社会危害性很大,严重影响老年人身心健康、家庭和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