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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默
8月29日,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从东莞市住建局获悉,“莞e认购”购房意向登记系统的温馨提示已更新,显示限制区域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
经广东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通过,为配合东莞市调整房地产市场政策,按照“因城施策”原则,结合东莞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及政府调控要求,自2022年8月26日零时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东莞市限购区(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如下:
1. 对贷款购买首套非普通住房(无房屋登记信息、且无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调整为30%,具体由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
2. 对拥有1套住房或有一次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原购房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调整为30%;原购房贷款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调整为40%。
在2022年8月26日前(不含8月26日),在东莞市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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