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流星”疑似陨石坠落浙江金华,天外来物归国家还是个人?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 作者: 发表时间:2022-12-15 23:38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  作者:  2022-12-15

12月15日18时左右,浙江多地有市民反映观测到“火流星”。据了解,这颗燃烧并发出强烈光亮的流星最终落在了金华市浦江县城头村。

一位当地居民告诉记者,事发时他们在家中听到剧烈响声,房屋有震动,“像打雷一样,照亮了外面。坠落位置离我家就几十米远,在路上砸了个坑,后来被人捡到交给警察带走了”。

记者了解到,目前疑似陨石已交由当地政府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据浦江县融媒体中心消息,经测量,疑似陨石长度为8厘米,重3斤4两。陨石的最终确定还需要由天文专家分析鉴定。

12月15日晚,浙江省天文学会理事秦鸿翼根据网上视频,判断这是一颗亮度超过满月的火流星,有较大概率会有陨石。

这颗火流星的亮度超过满月,按经验判断,形成它的流星体尺寸应该会超过10cm,这样大小的流星体有可能烧不完,可能会形成陨石。但就算有,也很小,很难找。近期正值双子座流星雨的活跃期,不排除双子座流星雨形成的可能性。

据当地居民透露,疑似坠落陨石除了将路面砸出坑外,没有造成其他人员损失。

公开资料显示,火流星是一种偶发流星,是天空中最令人惊艳的天文现象之一。通常火流星的亮度非常高,而且会像条闪闪发光的巨大火龙划过天际,有的火流星会发出“沙沙”的响声,也有的火流星会有爆炸声。

近年来,全国多地也有发现陨石的情况,有网友好奇:那么“天外来物”该归属于发现者个人还是属地政府呢?

对此,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如果是具有重要科研价值的陨石,属于自然资源的范畴,那么根据《民法典》250条规定,该陨石应当属于国家所有。如果该陨石没有科研价值,那么可适用民法典的先占原则,由拾得人所有。若是将具有科研价值的陨石上交与国家,那么国家应当给予发现人一定的奖励”。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钱江晚报、扬子晚报、天目新闻、浦江县委宣传部、杭州电视台综合频道等
责编 | 吴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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