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实名举报父亲受贿1900万,官方回应:案件已在审理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 作者: 发表时间:2023-04-06 16:02
羊城晚报•羊城派  作者:  2023-04-06

“恳请宝鸡市纪委、监委对此事认真核查,我对此次举报的真实性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同时我也会持续公开此事件的相关情况……”

4月5日,陕西省宝鸡市一女子在抖音发布短视频,实名举报宝鸡市养生协会主席曹某某,向自己父亲原宝鸡市保障房公司董事长顿某某,行贿1900万元一事,引发网友关注。

4月6日上午,记者联系到顿静净,她表示,经过宝鸡市陈仓区相关部门审查,认定其父亲顿某某受贿1900万元,已于本月3日在宝鸡市陈仓区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我正跟律师沟通后续事宜。”

对此,宝鸡市陈仓区纪检委工作人员称,目前案件已经在法院进行审理,暂不接受采访。宝鸡市委网信办工作人员表示,已监测到此事,目前正在处理。宝鸡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则回应,“昨天在网上看到这一信息,已让涉事单位核查相关情况,也把线索转交给纪委了,但目前还没有收到核查反馈情况。”

媒体评论:
别当大义灭亲看,也许是“保亲”“爱亲”

“女子实名举报父亲受贿1900万”一事引起网友热议,有的人称赞女子大义灭亲,也有的人感到不解:案件已进入审理阶段,为何还有举报一说?

其实,细看报道就不难发现,女子并非举报其父亲涉嫌腐败,因为其父亲的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1900万元的受贿已经相关部门审查认定,就如网友说的,这已经不用举报了。女子举报的是行贿人,换言之,顿某某受贿一事虽然东窗事发,可能并没有交待具体来源,其女儿要“供出”行贿人。

家人反腐的并不少见,有妻子举报丈夫出轨、违法乱纪的,有孩子举报父母腐败的,也有儿媳反腐的,这种情形多是因为腐败行为影响到家庭幸福,被家庭成员愤而举报。举报他人向家庭成员行贿的还不多见。具体到“女子举报有人向其父亲行贿1900万元”一事,这算不算“大义灭亲”呢,估计还不能这么认为。因为其父亲已落马,这个举报主要是想牵出行贿人,这不是“灭亲”,也许是“保亲”“爱亲”。

因为没有行贿就没有受贿,顿某某因受贿要面临法律的处罚,从某个方面而言,顿某某实际是被行贿人给“灭”了的,其女儿可能怪罪行贿人把他父亲给“害”了,所以要举报行贿人来表达心中的情绪。也许有出于对父亲关心爱护的思想,想到是行贿人让他父亲走到这一步的,要让行贿人受到惩罚。

常见职务犯罪解读 :行贿罪

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是关于行贿罪的规定。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海报新闻、极目新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等
责编 | 郑宗敏

编辑:郑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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