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罚没3699万元!广东公布一批相关典型案例
羊城晚报讯 记者丁玲、通讯员粤市监报道:11月18日,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从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针对平台经济和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乱象,广东市场监管部门专门开展了互联网平台经营者不正当竞争行为双随机抽查,同时建立不正当竞争行为网络监测机制,推行“全网智能监测、重点线索分析、线上证据固化、在线数据提取、司法鉴定固证、线下核查处置”六步工作法,线上线下同步打击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
今年1月至10月,共立案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328件,办结254件,罚没3699余万元。其中,立案调查平台经济、互联网领域虚假宣传、仿冒混淆、商业诋毁、利用技术手段不正当竞争等案件63宗,结案49宗。
典型案例
虚假宣传!佯装一餐饭吃掉一辆宝马
2021年2月2日,当事人深圳市鹏讯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其运营的抖音账号“黑马哥”帮助渔殿火锅(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渔殿火锅店”)进行虚假宣传。其间当事人授意渔殿火锅店店长陈某模通过其店内点菜系统制作一张消费金额为320562元的虚假账单,而后当事人通过手机将虚假消费账单和前期拍摄的带有海鲜等菜品的视频进行合并,编辑成一段新的抖音视频并发布,该视频内标注有“一餐饭吃掉一辆宝马,过期茅台的服务费有点贵#深圳#最贵#火锅店”的文字,及“渔殿火锅·海鲜火锅·铁板烧”的定位信息。至案发时,涉案抖音视频里显示的点赞量和评论量分别为17.8万和1.8万。
另外,当事人在其公司官网上宣称该公司战略合作伙伴有抖音短视频、腾讯、百度、快手、爱奇艺、今日头条等六大媒体。经核实,当事人与上述媒体未有合作关系,也未能提供相关的合作协议。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虚假宣传行为;当事人虚假宣称战略合作伙伴有六大媒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虚假宣传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机关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20万元。
炒作牟利!称可疗愈身体病痛和内心苦痛
惠州万根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漫智本文化”公众号上宣称,该机构的小漫老师是“视力调理培训导师和漫智本文化灵魂导师”,但无法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当事人在培训室的宣传海报有“漫智本能量疗愈师培训、疗愈身体病痛、疗愈内心情绪、疗愈脉轮健康、深度减压放松、调理改善高血压、更年期平稳过渡、产后抑郁身心灵调理、压抑情绪深度清理释放、妇科类疾病辅助身心灵疗愈……疗愈失眠、焦虑、易怒、恐惧”等内容,但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明。当事人在漫智本文化公众号微信商场销售姜粉、姜片、红参片、姜膏、保健枕头和保健床垫等产品,并宣称有保健功效,但当事人无法提供宣传上述产品功效的证明。
当事人在“漫智本文化”微信公众号中宣传:“漫智本文化献礼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漫智本文化平台推出月会员、半年会员、年会员、年会员续费与申请成为导师的优惠活动,优惠活动月会员费用399元、半年会员费用2500元、年会员费用4200元。”涉嫌利用建党100周年名义从事商业炒作牟利。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对培训老师和培训效果及相关产品的虚假宣传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利用建党100周年名义从事商业炒作牟利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执法机关对当事人作出处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