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重大价格风险 《广州市价格异动应急预案》公布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唐珩
20日晚,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官网公布了《广州市价格异动应急预案》(下简称《预案》),以进一步健全完善价格异动应急处置机制,迅速、高效、妥善应对广州市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异动,防范重大价格风险,维护正常稳定的市场价格秩序,保障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预案》所称价格异动,是指受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和极端情况冲击,造成市场供求关系、公众消费心理突然发生明显变化,进而引起全市性或区域性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在一定期限内异常上涨、对人民群众生活造成一定程度影响的现象。
根据《预案》,按照价格异动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由低到高分为Ⅲ级、Ⅱ级、Ⅰ级3个级别。
Ⅲ级价格异动指在市辖区3个或3个以下区范围内,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出现明显波动,涉及商品和服务品种较少,部分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7日内持续上涨,涨幅超过30%以上,并且群众消费心理受到轻微影响,出现个别品种商品供应紧张或居民集中购买迹象,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或异动品种价格投诉举报数量明显增加时的市场价格状态。
Ⅱ级价格异动指在市辖区3个以上区范围内,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出现显著波动,涉及商品和服务品种较多,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10日内持续上涨,涨幅超过60%以上,并有可能继续上涨,群众产生恐慌心理,市场出现少数品种商品供应短缺和抢购现象,对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活产生较大影响的市场价格状态。
Ⅰ级价格异动指在全市范围内,重要商品或服务价格出现剧烈波动,涉及商品和服务品种较多,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10日内持续上涨,涨幅超过100%以上,并预期将继续上涨,市场出现严重供应短缺和大范围抢购现象,对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活产生严重影响的市场价格状态。
根据《预案》,广州市成立稳定物价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价格异动应急处置工作。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市发展改革委的副市长担任。小组主要职责包括
组织、协调、指挥全市开展价格异动应对处置工作;根据价格监测和事态发展情况,确定价格异动预警及响应级别,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研究价格异动防范与处置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应对方案,必要时提请市政府向省政府、国家请求支援;根据价格异动情况,提请市政府报省政府、国家决定实施(解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或临时价格紧急措施;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及时分析研判价格形势,通报、处置可能发生或者正在发生的价格异动事件;协调做好价格异动应急资源调配工作,按程序动用储备物资;完成市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为妥善应对和处置市场价格异动事件,市稳定物价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监测调控组、物资供应组、交通运输组、执法检查组、资金保障组、舆情应对组等6个应急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