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条例》为范发挥党员主体作用

来源:金羊网 作者:鱼予 发表时间:2021-01-06 09:55
金羊网  作者:鱼予  2021-01-06
从而切实提高党员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员主体意识,锤炼好广大党员“人人有责、人人担责”的机制。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党员是构成政党的基石和细胞。党员是党的一切活动的主体,党员的素质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政党的水平。为此,作为一名党员,必须清晰的认识自己权利和义务,充分发挥好自己的主体作用。修订后的条例共5章52条。在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继承和坚持2004年条例仍然适用的规定基础上,修订后的条例以完善为着力点,对党员权利具体有哪些、怎样行使权利、如何保障党员权利的行使等进行了规定。从而切实提高党员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员主体意识,锤炼好广大党员“人人有责、人人担责”的机制。

保障党员的权利,不断推进制度创新,是加强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契合时代发展的需要。修订后的条例不但在第二章中对党员享有的各项权利作出具体规定,用13个条文将党章规定的8个方面党员权利进一步明确细化,同时,将第二章的章名从“党员权利”修改为“党员权利的行使”。强调“行使”二字,再次提醒党员要本着对党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积极主动行使权利。在修订后规范,在规范中提升,在提升中增效,实现政治、经济、社会效益同步增强,组织、队伍、自身建设协调发展,自觉性和主动性逐步提高。

保障党员的权利,不断夯实堡垒作用,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需要,是服务广大群众的需要。修订后的条例将“坚持义务和权利相统一”作为党员权利保障应当遵循的重要原则,强调义务在先,要求广大党员切实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正确行使各项权利。一方面,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明确党员享有广泛而充分的权利,并切实完善保障措施;另一方面,在明确权利、保障权利的同时,强调正确行使权利的相关要求,指出党员行使权利必须以履行义务、担当责任、遵守纪律为前提。将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关系进行明晰,减小制度执行的自由裁量空间。

保障党员的权利,不断增强党员的认同感和使命感。修订后的条例遵循“坚持充分全面保障党员权利”的原则,设立“保障措施”专章,系统规定了实行党务公开、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党内民主监督制度等20项保障措施,旨在实现党员权利保障与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有机融合,构建系统全面的保障措施体系。同时修订后的条例注意把握与其他法规制度的有机衔接。并对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的基层组织、领导干部的职责任务逐一作出明确规定。强化对侵犯、漠视党员权利行为的责任追究等,尊重好党员主体地位。

“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党员与党的关系,如同“细胞”与“肌体”,如果“细胞”不活跃,“肌体”就难以健康。当然,保障好党员权利的是一个复杂而系统工程,尊重和重视每个党员的权利,让每个党员都懂得珍视并用好属于自己的民主权利,是党内民主建设的基础。用好《条例》、发挥好党员主体作用,必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赓续不懈力量。(金羊网 文/鱼予)

编辑: 宝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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