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这些区域禁销禁放烟花爆竹!春节期间警方依法处理119名违法人员

来源:金羊网 作者:付怡 发表时间:2022-02-13 23:21
金羊网  作者:付怡  2022-02-13
2022年春节期间,广州警方查处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114宗。

文/图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付怡 通讯员 公新文

13日,记者从广州公安获悉,2022年春节期间,广州警方查处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114宗(其中非法销售8宗、非法储存4宗、非法燃放102宗),依法处理人员119人(其中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7人、罚款106人、教育警告5人)。

2月1日,花都警方根据线索在狮岭镇雄狮东路某店现场查获大量烟花爆竹,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401件,抓获涉案嫌疑人王某。经审查,嫌疑人王某供述了自2021年1月30日起开始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事实。2月2日,王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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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白云警方在鹤龙街军民西路附近查处一起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现场抓获涉案嫌疑人陈某,依法对违法人员陈某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2月5日,广州番禺警方在番禺区石楼镇海鸥岛渔人码头附近查处一起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涉案嫌疑人,并依法对违法人员陈某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广州全市范围内越秀、荔湾、海珠、天河、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区等9个区全域禁销禁放烟花爆竹,从化、增城区已明确主城区及周边区域为禁销禁放区域。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健康,请自觉遵守《广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切勿在禁止销售、燃放的区域内生产、经营、储存、运输、携带、燃放烟花爆竹。违反相关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市民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携带、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及时核实和查处,对举报人依法给予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举报电话:110。

编辑: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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