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份“噪音扰民”诉前禁止令正式解除,记者随法官回访现场
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楠 董柳 通讯员 王思佳
全国首份噪声环境侵权诉前禁止令19日被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裁定解除。5月20日上午,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随法官来到申请人王先生家中,现场非常安静,没有任何噪音。随后,在法官的见证下,李先生现场签收了解除禁止令的民事裁定书。不过,法官提醒,解除禁止令并不代表噪音可以“卷土重来”。
王先生家
王先生一家自2018年12月起,发现其居住的302房中有古怪的吼叫声,内容为“荒山野鬼”,该声音每天8时45分至12时、15时30分至22时不间断重复。
公共用地上搭建雨棚
调查发现,前述声音来自102房,制造的噪声系102房李先生与其他邻居产生纠纷引起。前述噪声引发周围居民投诉,街道办和居委会等多次主持调解,但由于噪声未达到行政处罚标准,李先生参与调解后仍继续播放。
原来,李先生称其与101房赵先生的矛盾实在太大,赵先生在门前公共用地上搭建雨棚,严重影响了102房的通风采光。赵先生则坚持认为门前土地归其所有,其有权决定如何使用,且其搭建雨棚是因为李先生安装的摄像头对着101房大门,侵犯其隐私。但令李先生没想到的是,赵先生听力很差,噪声没有影响到赵先生,反而殃及了其他邻居——比如王先生。
在法官的见证下,李先生现场签收了解除禁止令的民事裁定书
无奈之下,王先生于今年4月13日向广州海珠法院提交诉前禁止令申请,要求李先生停止制造噪声。4月15日,李先生在现场签收民事裁定书及禁止令,并在法院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拆除录音播放设备,删除“荒山野鬼”录音文件,并承诺不会再制造噪声扰民。
王太太向经办法官董广绪送了一幅写有“止噪有法 倾心为民”的锦旗
“现在真的很安静!”王先生的太太昨天高兴地告诉记者,“因为我在家的时间比较多,以前每天不停地听到‘荒山野鬼’的声音,就会很烦躁。”为了表示感谢,她向经办法官董广绪送了一幅写有“止噪有法 倾心为民”的锦旗。
“解除禁止令的裁定只是基于诉前禁止令是一个临时性保全措施。”广州海珠法院生态城人民法庭副庭长董广绪告诉记者,“基于李先生主动履行了禁止令的内容,申请人王先生在30天内没有起诉。在此前提下,法院依照司法解释裁定解除,但这并不意味着李先生就可以恢复原来的行为。如果李先生恢复了,王先生除了可以重新申请禁止令之外,也可以提起诉讼。”
当天送达的民事裁定书中也写道,李先生如再通过播放“荒山野鬼”等内容的录音制造噪声,或变相通过其他方式干扰申请人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可能会在后续诉讼中被认定为恶意侵权,并适用于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