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仲又放“大招”!创新推出涉港仲裁“线上见”

来源:金羊网 作者:薛江华 发表时间:2022-05-25 20:32
金羊网  作者:薛江华  2022-05-25
香港当事人选择“广州模式”是对广仲的信任,广仲将继续践行共商共建共享理念,创新发展域外法治服务保障。

文/图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薛江华

一宗标的额达2500万元的投资纠纷,日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通过适用广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仲)“3+N”仲裁庭审模式得到解决,双方当事人息诉服判。据悉,今年以来,广仲涉港仲裁案件受理量大幅上升,共受理涉港案件77宗,标的额达8.75亿元,已结案78宗,同比增长近2倍,贡献了高效化解涉港商事纷争的“广州智慧”。

广仲副主任王天喜指出,香港当事人选择“广州模式”是对广仲的信任,广仲将继续践行共商共建共享理念,创新发展域外法治服务保障。

搭建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

广仲是最早开展线上开庭的国内仲裁机构,近年来,广仲积极响应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大国家战略,率先突破法域壁垒,以南沙国际仲裁中心为依托,合力搭建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统筹推进粤港澳规则机制有效衔接,力促涉港仲裁提质增效,确保仲裁“线上见”,服务“不打烊”。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线上开庭次数占总开庭次数近四分之三。农历春节以来,每周线上开庭次数从75次激增至235次,暴涨3倍多。其中,线上开庭审理的涉港案件47宗,仅仅4月较第一季度激增20倍。

为解决商事纷争增多、仲调对接不畅的问题,广仲及时组织香港仲裁员代表开展仲裁调解研讨培训,率先出台涉港仲调对接六项工作措施,粤港大调解格局逐渐形成,涉港案件调解率节节攀升。

近日,广仲受理一宗标的额过亿的证券纠纷案件,申请人要求港企被申请人按照投资协议约定回购被平仓的港股,案涉法律关系复杂,争议较大,但在首席仲裁员的耐心调处之下,双方于开庭前顺利达成和解。

在香港中律协成立10周年之际,广仲与其签订合作备忘录,就推广“广州标准”、ODR平台以及“3+N”仲裁庭审模式等达成共识,并专门捐赠线上庭审设备助力香港战疫情稳发展两不误。

香港中律协创始会长陈曼琪律师日前在香港工商联工作会议中专门推介广仲和“广州标准”,反响热烈。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表示,希望穗港双方不断深化两地仲裁业务交流和网络仲裁合作,相互借鉴,以提高两地仲裁服务水平与竞争力。香港中联办法律部刘春华部长指出,双方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抓住时代机遇,共享仲裁合作红利。

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仲裁机构“四个共享”协作机制

广仲牵头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仲裁机构携手合作,创设“四个共享”仲裁协作机制,共享“庭审标准”、“仲裁庭室”、“仲裁员名册”以及“服务窗口”。值得一提的是,涉港案件当事人可按需选择具有香港元素的仲裁员、仲裁庭室、服务窗口等仲裁服务,足不出户即可全天候线上解纷,最大限度实现粤港法律服务资源共享、优势互鉴,协同发展。

目前,广仲已与包括香港仲裁师协会、香港国际商业仲裁中心在内的40余家境内外仲裁机构就“四个共享”仲裁协作机制签订合作备忘录。巴基斯坦、泰国、哈萨克斯坦等国驻华领事、参赞对“四个共享”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该机制进一步扩大了仲裁制度国际影响力,高效便捷处理跨国经济纷争,必将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国际商事仲裁服务”。

广州仲裁委经常组织各类国际线上活动

今年以来,广仲通过“共享”吸纳来自全球23个国家地区近200名通晓国际经贸规则的域外仲裁员,其中,聘用香港籍仲裁员人数同比增长近一倍,香港籍仲裁员参与的案件数量同比增长近4倍。

广仲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和吸引力日益增强,带动涉外案件受理量的迅猛增长。来自司法部的一组数据显示,2021年,广仲受理涉外案件(含港澳台地区)460多宗,跃居全国第二,在城市仲裁机构中排名第一。今年一季度已受理涉外案件(含港澳台地区)170多宗,同比增长24%。

广仲还在首创民商事仲裁“广州模式”的基础上,继续丰富“广州模式”内涵,在跨境商事规则领域先试先行、积极探索,同步运行内地、香港、澳门三套庭审模式,叠加远程庭审技术优势,不断加入符合其他国家、地区仲裁法特点以及仲裁程序的“N”种庭审模式,形成“3+N”庭审新“广州模式”。以此开启多元化庭审模式先河,把涉“一带一路”商事纠纷导入粤港澳大湾区内仲裁解决,实现海峡两岸暨港澳经贸协同发展,两大国家战略顺利对接。

王天喜表示,接下来,广仲将继续发挥国际商事仲裁“最大公约数”的优势,优化涉港商企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促进粤港两地经济健康有序互促发展。

编辑:吴方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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