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刷屏!痛批领导安排加班,员工纷纷要求离职?中国电科及多方回应→
4月4日,疑似“中国电科清明节强制加班怒怼领导”的相关聊天记录在网络上传播。多个相关话题也登上热搜。
领导强制安排加班被怼
员工纷纷要求辞职
根据网上聊天截图显示,事情起因是在中国电科“CETC-软件开发课”的微信聊天群中,一位领导董某安排清明节两个人加班,由于没有自愿报名人员,于是自己指定了陈某与另一名员工。之后,陈某明确拒绝加班要求,并怒怼该领导董某,另把整个部门过去在工作中时常加班的怨气通通发泄出来。
陈某此举也引发多个部门同事共鸣,以集体辞职来表达支持,最终导致软件开发部门23人集体请求辞职,硬件和其他部门员工也有几十人纷纷请辞。
网传聊天截图
根据网传截图显示,此事在“CETC成都事业部”的413人微信大群中也传播开来,另一位上级领导黄某也被怒怼,随后疑似大领导龚总介入此事,并召集所有管理层人员次日开会。
之后,有同事告诉陈某,经公司领导开会决定,“4、5号所有上个月加班超过48小时的,都带薪休假一天”,并赞陈某“为多少人争取到了一天带薪休假”。
在该聊天大群中,龚总表示“我们不要怕提意见,公司运行难免有各种各样的错误,就是要敢于提出来……但是,我们提意见也要讲方式方法,不要伤了同事和气。”随后,被怼的黄某和董某也公开道歉。
5日上午,新黄河记者致电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部,一位值班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从新闻媒体上关注到此事,但具体情况并不清楚,待相关工作人员核实清楚后,会有统一的回复。
当事人疑似已辞职
5日,疑似当事人陈某某在回应媒体时表示,目前已经办理离职,只想安安静静生活。
疑似当事人回应已办理离职手续
陈某在疑似个人社交媒体账号中回应:“谢谢大家的关心、鼓励与支持,我也不开直播、不带货、不收大家的红包、礼品、不需要大家刷礼物,我不想当网红,只想和之前的生活一样。”
记者私信该网友,但未收到回复。
多方回应
中国电科回应:
非集团公司所属成员单位和员工
据人民网消息,5日,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回复人民网财经表示,网传微信群聊天记录所涉单位和人员,非集团公司所属成员单位和员工。
中国电科新闻发言人表示,近日,中国电科关注到多个网络平台根据网传“CETC成都事业部(413)”和“CETC-软件开发课(27)”两个微信群聊天记录,发布和传播有关中国电科的不实信息和言论。中国电科高度重视,认真排查,上述微信群聊天记录所涉单位和人员,非集团公司所属成员单位和员工。对于传播、扩散虚假不实信息的行为,集团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川省与成都市总工会介入:
积极跟进,认真核查相关情况
据工人日报消息,4月5日,记者从四川省总工会获悉,对于当前舆论广泛关注的疑似“中国电科员工怒怼领导清明节强制安排加班”的工作群聊天记录在网上曝光的相关情况,四川省总工会已第一时间启动工作程序,积极跟进协调处置,认真核查相关情况,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川省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上述网络曝光的情况,他们正与成都市总工会深入开展调查核实工作,若确实存在违反劳动法的情况,将采取措施,坚决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他们还将积极介入涉事企业,敦促企业开展集体协商,聆听职工心声,以和谐的劳动关系为底色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同时基于对当事人的保护,希望事件能够不要在网络上持续发酵,化解矛盾才是破题关键。
成都劳动监察部门回应:
“早8晚11”如属实,公司涉嫌违法
据九派新闻消息,5日上午,记者致电成都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工作人员表示,已注意到相关网络舆情,将进一步前往涉事公司了解情况,调查核实。
这名工作人员称,清明节属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如若加班,需支付300%费用;如果网络截图所传“早8晚11”工作的情况属实,那么该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每天8小时工作制,加班不超过3小时),那么该公司涉嫌违法,将对其依法处罚。
员工有拒绝节假日加班的权利
根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也就是说,员工有拒绝节假日加班的权利。
员工又如何证明自己加过班?@法律人袁亚洋 表示:“最直接的加班证据是考勤记录,但实际上我们拿到的考勤记录可能并非是原件,或者只是一张纸,没有公司的盖章是很难得到法院的认可的。还有一类是实际加班证据,比如加班时的邮件往来记录、工作成果的产出,或者是申请加班的记录,这些都可以作为事实上的加班证据。”
如果要用微信聊天记录作为加班证据,聊天记录中要包含两个关键因素:
①领导要求员工加班,比如“我们今天一起加班”,或者是“你周六来上班”;
②对应时间段的工作沟通记录或邮件。
来源 |综合新黄河、极目新闻、人民网财经、工人日报、九派新闻、央视网等,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编辑 | 示其
校对 | 周勇
审签 | 岑杰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