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管理办法出台: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

来源:金羊网 作者:胡彦 发表时间:2022-03-11 21:42
金羊网  作者:胡彦  2022-03-11
电子烟市场规范化又进一步,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更加受到重视与保护。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胡彦

电子烟市场规范化又进一步,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更加受到重视与保护。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发布《电子烟管理办法》,并公开征求对《电子烟》国家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群众可于2022年3月17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项目组,联系方式见官网。

雾化物添加剂“白名单”减至101种

2021年11月30日首次征求意见后,《电子烟》国家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二次征求意见稿)对多个标准进行细化,明确了电子烟烟具设计、电子烟用材料、雾化物等方面的规定。

其中,最受关注的应该是雾化物(即雾化烟油)方面的规定,目前国内市面上雾化烟油有烟草、水果、花草等各种口味。二次征求意见稿明确,雾化物不应对未成年人产生诱导性,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雾化物应含有烟碱;应使用烟草中提取的烟碱,纯度不应低于 99%(质量分数)。

二次征求意见稿也列出了雾化物添加剂临时许可使用物质,共101种。对比而言,在首次征求意见稿中,拟允许添加到雾化物中的化学物质有122种,包括玫瑰醇、丁香酚、苹果酸、覆盆子酮、朗姆醚、梅子提取物、薰衣草油等。此次“白名单”上减少的物质包括:朗姆醚、梅子提取物、薰衣草油、玫瑰油、留兰香油、香柠檬油、桔子油、苦橙花油、甜橙油等。

此前,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2020年1月曾发布禁令,禁止销售包括水果、糖果等大部分口味的电子烟,烟草和薄荷醇口味电子烟可继续销售。同年5月,欧盟修订后的烟草产品指令(TPD)禁止生产和销售带有薄荷的卷烟,理由是薄荷可以掩盖烟草的味道,对年轻人而言更“可口”。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

同时,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了《电子烟管理办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电子烟管理办法》包括总则、生产与质量管理、销售管理、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监督检查、附则,共六章四十五条。

办法的主要内容为:一是明确电子烟定义和监管对象;二是对电子烟生产、批发和零售主体实行许可证管理,电子烟许可证管理不新设行政许可种类,仅在烟草专卖生产、批发和零售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中增加相应条目;三是对电子烟销售实行渠道管理,建立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规范电子烟销售方式;四是对电子烟产品质量进行全程管理,建立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和跟踪追溯机制;五是对电子烟运输和进出口依法实施监管。

记者留意到,办法提出,生产与或质量管理方面,生产企业需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统一的电子烟产品追溯制度,以加强对电子烟的全流程管理。

销售管理方面,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才能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禁止举办各种形式推介电子烟产品的展会、论坛、博览会等;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任何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本办法规定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以外的信息网络销售电子烟产品、雾化物和电子烟用烟碱等。

近年来,由于存在监管空白,电子烟产业无序发展,一些产品存在烟碱(尼古丁)含量不清、添加成分不明、烟油泄漏等问题,特别是部分经营者宣传误导消费者,诱导未成年人吸食,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电子烟管理办法》施行后,监管工作有望更加到位,可促进电子烟产业治理法治化、规范化。

编辑:空明
新闻排行榜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