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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主持: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钢
海报设计: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陈倩

咨询人:黄某某
倒卖土地,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土地会被没收吗?
解答人:广东纬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彭浩中
土地所有权依法由国家或农村集体所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的使用权,故不存在土地被没收一说。
但是,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之规定,会作如下处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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